[新聞] 領牌即拆警報器 救災車秒變徐耀昌奢華車

作者: yamazaki2010 (每天發一廢文 保證不憂鬱)   2018-11-03 13:23:52
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領牌即拆警報器 救災車「秒變」徐耀昌奢華車
3.完整新聞內文:
被罰80萬元 全民買單
〔記者彭健禮、吳昇儒/綜合報導〕苗栗縣消防局一輛3456cc「奢華旗艦」等級
的救災指揮車,在取得牌照後立即拆除警報器與消防識別,被挪為苗栗縣長徐耀昌座車
,遭開罰補徵貨物稅及罰鍰共80萬餘元,縣府提行政訴訟敗訴;
縣消防局副局長匡夢麟認為,倘於外縣市公務行程時,遇縣內有重大災害發生,
應立即前往現場進行救災指揮工作,仍符合指揮車使用規範;
苗縣議員陳光軒則認為,消防局成了代罪羔羊,呼籲徐耀昌為一縣之長,
應依規定行事,否則一旦確定被罰,須繳納的罰金還不是全民買單,浪費公帑。
這輛市價258萬元的救災指揮車,拆除警報器與消防識別標誌後,被挪為縣長徐耀昌代步車
,法院判決應補繳稅金與罰鍰80萬餘元。
這輛市價258萬元的救災指揮車,拆除警報器與消防識別標誌後,被挪為縣長徐耀昌代步車
,法院判決應補繳稅金與罰鍰80萬餘元。(資料照)
排氣量逾法定2500cc
陳光軒表示,行政院主計總處對公家機關所屬車輛,有「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
公務車輛作業要點」規範,規定地方縣市首長新購專用車,排氣量不得超過2500cc,
政府既有此明確規範,公家機關就要遵守。陳光軒不諱言指出,
他目前也沒有見到徐耀昌的座車上,有警報器與消防識別標誌,對於消防局的辯詞,
陳光軒認為,消防局成了代罪羔羊,因為「縣長一句話,消防局敢不聽從嗎」?
「縣長一句話 敢不聽?」
陳光軒說,徐耀昌是民選公職人員,若縣長不依法行事,只是讓下面的公務人員為難。
且一旦確定被罰,又得全民買單,浪費公帑。
身為消防同業的某資深消防官員透露,救災指揮車落實用於救災上,勢必要跑災區、
山區等地,專業考量上應使用高底盤、4輪驅動規格的車輛最理想,
苗栗縣消防局該台救災指揮車,購入時選擇的是舒適豪華級的大型休旅座車,
「令人深感不解」。再從該車取得牌照,一天內馬上拆除與消防有關的警報器和標誌,
回復成奢華休旅的「原型」,並轉為縣長用車,難免讓人有「一開始就為了特定目的
而量身訂做」之感,極不妥適。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44047
5.備註: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7-10-23 10:25:00
我的爺啊您的傢伙特牛B
作者: tsaibing (轟轟烈烈不如平靜)   2017-10-23 10:38:00
爺您這話兒質量好、特肥!
作者: DoHuaYu (台中金城武)   2017-10-23 10:39:00
小夥子 別老是拿針插我啊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7-10-23 10:43:00
爹親娘親也不及您的那話兒親~
作者: nangyen (小南)   2017-10-23 12:07:00
老公 偶被你小三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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