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快遞食指被比特犬咬斷 泣訴「警察不肯

作者: mmc109815038   2018-11-03 01:59:36
: 忙找來警察,但警察告訴克林格,他們在沒有取得法庭命令前,沒有隨意進入民宅的權力
: ,同時,他們也不覺得有立刻取回這截斷指的「急迫性」。
: 克林格控訴,這幾位警察甚至沒有立刻送她去醫院,她在好心的鄰居家中待了快1小時,
: 才由這位素昧平生的鄰居開車載她送醫。
: 到了醫院,急救人員告訴她「這種情況,手指接回去的可能只怕不大」,而最後在5個小
: 時之後,警察才取回了她的斷指,根本就來不及。
: 從意外發生當天開始,克林格就無法回到工作崗位,「我每天都活在痛苦中,衣服都必須
: 別人幫我穿」,「我向警察投訴,但他們回答我,無法破門而入是因為『不覺得這隻狗對
: 公眾有什麼威脅』」,「這實在太令人沮喪了」。
: 大曼徹斯特警方之後以書面回覆克林格,「現場警察對幾個可能採取的選項做了仔細的考
: 慮,同時也針對手指是否有機會接回,與醫院取得聯繫」,「他們被告知,接回的機會並
: 不大」,「根據《警察與犯罪證據法案》(Police and Criminal Evidence Act)第17條,
: 他們不認為在現場那樣的情況下,他們有權進入屋內」,「因為那隻狗在屋內,並未對外
: 界構成威脅」,「根據《惡犬法案》(Dangerous Dogs Act),他們必須在取得法院命令後
: ,才能夠進入現場」。
: 但根據當地媒體調查,這隻肇事的比特犬,在事件爆發後就「走失」了,目前這起事件被
: 當作惡犬傷人案處理,警方仍在調查中。(於慶中/綜合外電報導)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realtime/20181103/1459391/
我父親生前就是警官
我看得多 所以我可以回答一下
在台灣如果同樣的案件發生
台灣的警察一定會夥同消防隊 或多叫幾個員警跟救護車 第一時間破門而入 打死或綁住比特犬 然後把女生跟她的手指用救護車載走
然後手指接不接得回來 看運氣了
為何台灣跟英國的情況會差這麼多?
原因太簡單了
在台灣 情理大於法
沒錯 沒屋主同意 理論上不可以破門而入 還打死狗 搶斷指
但 台灣的警察可以認定這是緊急狀況 打死狗破門而入 搶斷指 叫救護車
之後再寫報告說是狗先攻擊警察的 XDD
即使狗並沒有攻擊警察 但長官會幫忙基層員警打報告 並對記者說明
在重視人情味的台灣 這個打死狗的警察還會上報紙被稱讚 甚至記功升官
可是同樣的問題
在英國不行!
英國的法律比情理重要
比特犬沒有攻擊警察 警察就是無權殺狗
屋主不在家 除非要鬧出人命 不然警察無權破門而入
至於警察會不會認為情況緊急 叫救護車來 也很難講 反正沒有死人的問題!
法律在英美國家是壓倒性的大
說一句實在話
當一個人 是生活在台灣比較幸福
還是生活在英國比較幸福
其實很難講 看狀況!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