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Gossiping] 看板 選情報導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8-11-02 08:24:36
※ 引述 《kuro (詐騙D能黨 凸 ̄▽ ̄凸)》 之銘言:
: 標題: Re: [Gossiping] 看板 選情報導
: 時間: Fri Nov 2 01:54:11 2018
: :
: : → rriver: 被桶10年的板主 ㄏ 220.135.52.193 11/02 01:
22
: : → su4vu6: 不要想阿 試試看不就知道了 123.192.67.178 11/02 01:
23
: : 推 jacklyl: 正取就是TCHC了 備取是四叉 39.10.222.28 11/02 01:
23
:  
: 欸欸欸 現在就認定TCHC是正取會不會太早啊
:  
: 根據 #1RlRKWFQ (Gossiping)
:  
: 投票期為五天。參選或投票期間參選人於任何版面受劣文懲處或本板水桶
: 等,致無本板發文權限,即喪失資格,皆不另行公告。
:  
: 若分身案成立,即表示TCHC在參選期間是在處於被水桶狀態,應喪失參選資格
這當初算是我改的我來說一下好了
依據參選公告
在參選或是投票期間喪失發文權限
喪失資格,原本我記得好像規定是只有投票期間
其實原本的定法時間上涵蓋範圍不夠
但不管怎麼樣
照參選公告,當選上的那一刻應該就是確定當選
除非組務那邊另有規定
因為投票時間結束,依據公告就已經沒有喪失資格的問題
參選公告只規範了什麼時點有沒有發文權限
而沒有管影響發文權限行為的時點
換句話說,晚點捅就賺到了
但這樣設計也才可以避免看誰選上了
不是現任板主群喜歡的
馬上翻過去舊帳水桶一下
就可以操縱選舉結果
被水桶也還是可以當板主
不過如果帳號被退註,那可能就有得吵了
至於備位板主的繼任
規定是
(備位板主如遭退文或本板水桶,無法於應就任時就任,即喪失遞補資格)
這部分跟當選板主的規定不同
不應該混為一談
當初我是故意沒有在文字上,讓備位板主的這種做法
定的正選板主上
: 既自始無參選資格,那麼正取資格也應無效
:  
: 所以本魯認為還是等帳號部那邊的回文吧 菜逼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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