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職災未持門診單就診 勞保局:可由醫師診

作者: asd245438 (不要問,一切都是幻影~)   2018-10-27 21:12:29
媒體來源:中央社
職災未持門診單就診 勞保局:可由醫師診斷認定
勞保局日前明定勞工在工作中或上下班途中或公出途中發生事故,且所患傷勢經醫師診斷
及檢查為外來立即性傷害者,例如燒傷、扭傷、拉傷等,勞工就診時即使未持職災門診單
,仍屬職災可免部分負擔。
立委邱泰源日前比對健保及勞保資料發現,由於許多醫療院所對於未持職災門診單就醫的
職災患者申報範圍常常搞不清楚,讓許多勞工明明屬於職災,可向勞保局申請醫療給付,
卻因此被認定非屬職災,喪失權益。
邱泰源也因此要求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改善,並說明清楚未持職災門診單就醫的職災患者的
範圍,讓醫院就可以即時發現患者是否屬於職災。
勞保局今年7月也發布「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申報未持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
就醫者醫療費用注意事項」。
勞保局說,當中明定勞工如果是在工作中或上下班途中或公出途中發生事故,且所患傷勢
經醫師診斷及檢查為外來立即性傷害者,例如燒傷、扭傷、拉傷、挫傷、脫臼或骨折等,
都屬於職災及「逕依就醫者主訴診斷」的範圍之內。
勞保局官員解釋,屬於上述範圍的職災勞工,即使未持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的就醫,
仍可視為職災,醫療院所可向勞保局申報職災傷害門診醫療費用,勞工則可向勞保局申請
醫療給付。
勞保局表示,勞工雖然說當場仍須支付健保部分負擔的費用,但10天內可憑勞工保險職業
傷病門診單向醫療院所申請退還部分負擔的醫療費用。(編輯:李錫璋)10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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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181027008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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