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自比鄭南榕爭取言論自由 黃士修:主張公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8-10-24 10:55:19
: 推 MarkAppel: 所以沒過的話 不就等於不同意用核能 36.228.63.71 10/24 09:24
: → MarkAppel: 是不是急著自殺 拭目以待 36.228.63.71 10/24 09:25
因為現況就是電業法條文寫死 2025年以後不能用核能
你以後想用核能,不論是核四啟封還是增添新的核能機組或核三延役之類的
不先把這條廢除要怎麼達成?
而且這個公投是複決公投
創制公投就算過關,政府厚起臉皮來 行政立法跟你拖拖拉拉
短期內一樣沒辦法動好嗎
但複決公投不一樣,立法院過關的法案法條
若被公投否決那是會自動失效的
目前的公投法 人民沒辦法決定法條的內容
好比你可以提案希望訂定危險駕駛致死傷罪
但實際內容如何沒辦法決定,公投過關後只是立法院應該依照公投提案的精神
盡速修訂相關法條而已.但若法條亂修甚至吵半天根本沒成案呢?
那些立委也不會怎樣啊,那公投不就是投爽得而已
但複決公投,人民可以把立委亂訂一氣或分贓下胡搞的法條否決掉
如果真能過關,會是一個很重要的指標
例如最近吵得很兇的 宗教基本法 如果被強渡關山
人民就知道除了訴諸輿論之外還可以用公投把這法案否決掉
比起等待把制定法案的政黨民代換掉(要多久才能換?何況有的還是一起分贓的)
人民自己動手把法案擋掉不是比較快?
以強制性而言,複決公投比創制公投有力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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