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王金平領銜提案宗教基本法「聖俗分離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8-10-23 13:32:18
根本就不需要甚麼宗教基本法,或者宗教團體法。
宗教團體一律當作社會團體就好。
有公益性,比如要開學校開醫院的,就請直接用財團法人去開學校開醫院。
沒公益性,比如廟會巡遊甚麼甚麼的,能被視作文資就當文資,
不能當成文資就自己想辦法籌款交稅。
一定有人會說這是打壓宗教自由。
可是,訂立宗教團體法,其實也就是給了政府決定甚麼是宗教團體的責任。
而執行這個責任必然會要求政府查詢這個團體的信仰和宗教行為。
如果不查的話,那我今天可以設立一個反甲教要求撲殺甲甲,
明天就設立母豬教要求撲殺男人。
這顯然是文明社會所不能接受的。
故此,最能夠尊重宗教自由的做法,其實是不承認任何宗教。
那即使一個宗教要求撲殺甲甲/男人,它會被取締也必然是因為它在鼓吹暴力歧視行為,
影響社會治安,而不是因為它是一個暴力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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