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黃國昌 荒謬的《宗教基本法》草案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18-10-22 21:59:18
:第十條 (聖俗分離原則)
:處理宗教事務之主管機關,應基於保障人民宗教信仰自由,尊重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
:之傳統、特殊性及自主性;並不得介入宗教教務。
:法院就有關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之信仰、教制、傳統等教務事項,不得調解與干涉;
:亦不得干涉其組織及人事任免。
這條還蠻奇怪的
本條規定說主管機關或法院不得就宗教團體的教務事項予以干涉
但是想一想
如果有一天信眾基於該宗教的某理念
放一把火把廟給燒了
或是把廟的錢給A了
該廟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信眾賠償,或是提起告訴要求把信眾抓去關
法院審理的時候是否應該解釋說,該信眾的行為,因為是基於宗教教義而生的行為
應該依照本條規定駁回廟方的請求?
所以該信眾不用賠償/無罪
好像也很合理齁
宗教團體竟然需要世俗法院的介入保護,這不是很奇怪的事情嗎?
因為聖俗分離原則應該要落實才對啊
世俗的法院怎麼能介入神聖的宗教事務呢?
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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