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商酒駕撞死孝子 賠900萬換免關!更審

作者: imymeyou (coldwing)   2018-10-16 14:11:18
※ 引述《wild2012 (世界末日)》之銘言:
: 首先呢!
: 酒駕撞死人在台灣是法定刑三年以下的 "輕罪"
: 不要懷疑,酒駕撞死人就是輕罪
: 很可笑吧
: 而輕罪的意思就是可以拿錢換免關
: 只要犯後態度良好、有和解、初犯的甚至去自首的
: 幾乎都會被判緩刑
: 這裡面最重要的就是"態度"啦
: 一種超乎現實又背離現實的東西
: 你摸不著也看不著、虛無飄渺的"態度"
: 就是決定你要不要被關的關鍵!
: 台灣司法的表裡不一、沒有標準
: 就是民主最大的亂源
我是不知道你活在哪一年 或者是你還在撥接?
請查一下中華民國刑法第185-3條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的酒駕撞死人三年以下輕罪是適用哪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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