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這個國家很文明 立法保障藝文工作者不會

作者: olmtw (支持htc,支持台灣貨)   2018-10-15 07:22:36
這個國家很文明 立法保障藝文工作者不會餓死
2018-10-15 02:08聯合報 記者陳宛茜╱即時報導
藝文工作者低薪是國際議題。兩年前,愛沙尼亞文化部與勞動部簽訂
「藝文專業人才工資協議」,規定專職藝文工作者每月薪資須高於愛
沙尼亞基本工資(約台幣25000元),不足部分由國家補足,確保下一
代藝文專業人才的基本生活。
兩年前,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製作「青年藝文勞動與薪資現況調查
」,發現藝文工作者普遍有薪資低、工時長、假日加班等狀況。其中
三分之二每日工作時數超過8小時,13%工作十小時以上,加班普遍卻
無加班費。受僱於機構組織的藝文工作者,半數以上為臨時性人員、
派遣、約聘等非典型勞動者,不少人身兼多職,獨立接案、以件計酬
的形式逐漸普遍。
為了解決藝文工作者的低薪,立委、文化部近期紛紛提出法案,希望
保障藝文工作者的經濟狀況與勞動權益。
「保障藝文工作者的基本生活,是文明國家該做的事。」表演藝術聯
盟理事長林佳鋒指出,藝文工作者薪資不足以應付基本生活,往往發
生在剛出道之時;年輕藝術家、演員也常被這幾年的生活困厄澆熄熱
情、選擇離開。歐洲不少國家會針對此時期的藝文工作者給予補助、
讓他們維持基本生活所需。
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理事長林文藻表示,藝文工作者工作形態
迥異一般上班族,「投入的時間往往跟薪資不成正比」。他舉例,靠
接案維生的藝文工作者,如何計算工時,「是從拿到案子那一刻算起
,還是從發想開始?」宣傳展演的藝術行政人員加班是常態,但不會
有人申請加班費,「因為雇主通常付不起」。
因此,他認為,要維護藝文工作者的勞動權益,應先從勞保健保做起
,政府獎補助的藝文專案,應將藝文工作者的勞健保費用列入。目前
正在修法的「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亦提出將藝文工作者之保險,另
以法律定之。
談到文化部修法保障傑出藝文工作者的生活。林文藻認為,如果將「
傑出」的標準訂得過高,此法形同虛設,因為世俗標準中「傑出」的
藝文工作者,通常不會有「生活困頓」的問題。林佳鋒也說,藝術家
的人格特質往往不願主動申請補助,政府必須設計合情合理的制度,
才能將資源挹注到真正需要的藝文工作者身上。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3421994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