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無業男被斷水斷電 竟在社區交誼廳睡覺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8-10-14 11:21:07
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無業男被斷水斷電 竟在社區交誼廳睡覺煮飯
3.完整新聞內文:
(更新:動新聞)
新北市新店區一名30多歲的林姓男子,因為沒錢繳水電費而被斷水斷電,去年10月竟將電鍋
、熱水壺等家當搬到社區大樓內的交誼廳,直接用公用電煮飯、燒水,管委會看不下去,拍
照蒐證,並將林男家當清走,結果林男又私自接電線使用社區公電,管委會於是報警提告,
台北地檢署認定林男竊取社區公用電力涉犯竊盜罪,將他起訴。
記者找到曾是電腦工程師的林男,他表示自己因為生病沒有收入所以才撿資源回收維生,但
社區管委會不讓他撿,覺得他有病,認為他像鄭捷,一心想趕走他。林男說,社會局、衛生
局都願意幫他,只有社區管委會不願意幫他,林男還說,只要有保全或住戶對他友善,就會
被管委會拉黑。社區總幹事指出,林男將撿來的雜物堆置在自宅,最後沒地方存放,便開始
堆置在社區公共空間,連自宅因沒錢繳費遭斷水斷電,也乾脆搬到交誼廳睡覺、用公廁或水
塔的水洗澡。社區管委會主委蔡基財則說,林男剛開始是在自家外樓梯間堆置雜物,但後來
範圍愈來愈大,連頂樓樓梯間、交誼廳甚至輕鋼架天花板內也堆放,幾乎什麼類型的物品都
有,也去超市撿一些菜葉水果,還將社區公廁當做廚房使用。蔡基財說,管委會和其他住戶
勸說多次,林男都置若罔聞,他們只好每隔幾天就清理公共區域的雜物,但林男見狀會阻擋
,還曾三次持水果刀作勢要砍殺管理中心總幹事、住戶,搞得住戶人心惶惶。如今林男遭到
起訴,蔡基財說,將在下次社區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時,討論是否要援引「惡鄰條款」,訴諸
法律由強制力讓林男離開社區。據了解,林男去年10月因沒錢繳費,住處被斷水斷電,因此
陸續把電鍋、筆電、熱水壺和延長線插座搬到交誼廳,社區交誼廳當作自己住處,吃喝全在
交誼廳解決,引發社區住戶不滿,向管委會告狀,管委會因此拍下林男佔據交誼廳的狀況,
照片中可見林男將喝光的飲料罐等雜物堆放交誼廳,管委會因此要求林男撤除。但林男非但
不願搬離交誼廳,還嗆聲自己有繳納管理費,使用公電也合情合理,但管委會認為他狡辯,
因此強制把林男物品撤除,不料,林男竟又從家中私接一條電線到交誼廳竊取公用電,管委
會因此決定提告。林男應訊時仍否認竊電,堅稱自己有繳納管理費,使用公電不違法。但管
委會代表出庭表示,管理費是每個住戶都要繳納的,林男是三催四請後才繳納管理費,且管
理費並不包括使用公用電。檢方認為,管委會提供的照片顯示林男確實私用社區公用電,不
採信林男說詞,依竊盜罪起訴林男。(吳珮如、游仁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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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qS5YXL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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