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尬車釀3死「殺人罪」遭駁回 法官:2嫌與

作者: GenghisKhan (朕乃成吉思汗 還不跪下)   2018-10-13 11:22:37
※ 引述《hrma (資深象迷)》之銘言:
: ps: 不過這一件事也可以看出, 我們的司法官考試, 越考越偏
: 導致一些基本的殺人, 強盜, 妨害性自主罪不考,
: 真的很糟糕, 你實務是會用到那些獨門案器逆? 乾
法律沒有, 修法就好了啊.
改成酒駕肇事以故意殺人, 故意傷害定罪不就好了?
(好像還有法匠在那裡哭爸)
問題在立法院根本不做事.
還有今年為什麼沒有團體舉辦酒駕修法公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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