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加錯油須賠10萬元 菜鳥加油工竟控站長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8-10-12 06:17:31
真正可議之處是叫勞方賠償啦
大家要知道,勞方付出實際勞務,抽個零頭
資方提供設備,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承擔風險'
如果勞方也要承擔風險,那還叫勞方?
乾脆自己跳出來當資方好了
喔,加油站一個站很貴,開不起
那至少可以入股吧?有分紅嗎?
沒分紅的話憑什麼出錯了叫勞方全扛?
一件勞務本來就沒有保證賺的
而是一個機率賺
而資方就必需撐起一個類似保險的機制
拿賺的部份去填賠的部份
本來就這樣
哪有賺時資方賺,賠時勞方賠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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