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鄭文燦:觀塘案是馬英九執政時期所決定的

作者: semih (Sayginer)   2018-10-09 21:36:58
備註:環團誤會了,當初說的是守護觀新藻藻,而非大潭藻礁 !
還有這是馬英九時期執政時期所決定的方案,現在換民進黨時,開發面積已縮小90% !
https://www.facebook.com/chengwentsan/posts/1211513845666109
鄭文燦FB
https://i.imgur.com/ufpr7lf.jpg
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的環差案引起社會關注,這個政策歷時長久、複雜性高,但我向來
認為,公共政策的討論,一切都可以攤在陽光下:
第一,中油天然氣第三接收站的設置,是因應大潭電廠擴建的需求,而大潭電廠擴建是為
了滿足核四停建的供電缺口,兩者是配套計畫。台灣的能源轉型,要把天然氣發電比重提
高,一方面降低燃油、燃煤電廠的空污,二方面,也能夠實踐非核家園的理想。
第二,有些人引用我的臉書表達質疑,我也要向大家說明清楚。事實上,觀新藻礁和大潭
海岸是兩個不同的地點,一個在大潭電廠以南,一個以北,其中大潭海岸是在觀塘港預定
地的範圍。我的主張很清楚,就是「觀新藻礁要保護、大潭海岸要調查」。我擔任市長後
,委託中央大學進行大潭海岸藻礁生態調查,同時,推出國內第一本「海岸生態保護白皮
書」,訂定各種海岸生態保護政策,成立「海岸管理處」,興建「永興藻礁生態教室」,
成立「藻礁巡護隊」。這些作為都證明我們保護觀新藻礁的決心,後續,我們會參酌各種
調查報告,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將觀新藻礁保護區的核心區域指定為「自然地景」
,提高保護的等級。
第三,有些環保人士主張「藻礁零損失」,要把大潭海岸也劃設為藻礁保護區,甚至是把
桃園市27公里的海岸線,全部劃為藻礁保護區。針對這樣的訴求,我認為必須以生態調查
為基礎。縣府時期,針對大潭海岸,沒有調查,也沒有指定為保護區。我擔任市長後,採
取「先調查,後認定」的方式處理大潭案,而中央大學的調查結論,並沒有建議要劃設「
大潭藻礁保護區」。很可惜,有些人把我當年對觀新藻礁的承諾,移花接木到大潭海岸,
雖然執政者要承擔一切,但扭曲事實的指控方式,會讓問題失焦。
第四,馬英九總統時代,因應核四停建,做出「大潭電廠擴建、中油興建三接」的重要決
策。104年6月16日,當時的經濟部長鄧振中還特別拜會市府,表達馬政府興建中油第三接
收站的決心,希望市府支持。我當時還告訴經濟部長,這個開發案必須經過環評,才能降
低生態衝擊。當時的第三接收站規劃要填海造陸,直接把海岸埋覆,預計要闢建232公頃
,是現在迴避方案23公頃的十倍大。在馬政府時期,我還沒有擔任市長,從桃園縣長到桃
園縣籍立委,都沒有人反對馬政府的中油三接計畫。
第五,我上任後,市府委託中央大學做大潭藻礁調查。結論報告顯示,大潭地區有藻礁地
形,但活體藻礁數量並不多,因此,該報告並未建議市府將該地區劃設為藻礁保護區。但
我們也將調查報告提供中央及台電、中油等單位參考,後續中油也提出替代方案,將第三
接收站的方案,將使用的大潭海岸縮減為23公頃,約為原來的十分之一。現在,曾提出
232公頃方案的人,卻大聲批評現在這個已縮減為十分之一的替代方案。
第六,桃園市政府執行「藻礁污染源管制計畫」,稽查了工業廢水10,261次、裁罰996次
、停工處分41家次,稽查告發率高達9.7%,總共裁罰了2.35億元,遠高於全國環保單位平
均值;此外,推動環檢警結盟,查緝重大環保犯罪,升格前102-103年共勒令停工12件,
升格後104-107年勒令停工大幅成長至41件。正因為市府嚴格執法,所以,觀新藻礁保護
區生態復育狀況也相當良好。
選舉快到了,我知道這段時間的政治攻擊很難避免。但「台電大潭擴建、中油興建三接」
,是在馬英九前總統執政時期所決定的,現在,蔡總統一樣必須面對用電的挑戰,兩屆政
府所面臨的中油三接的困難是一樣的。
針對中油三接環差通過,市府將負起全程監督的責任,要求開發單位做好藻礁生態與其他
稀有生物的保育。至於大潭藻礁位於第三接收站開發範圍外的約209公頃部分,中央農委
會林務局已經啟動生態研究,等調查報告完成,市府會和林務局研議適當保護等級,採取
最佳保育方案。市府的執法標準很清楚,如果未來開發過程中造成藻礁生態破壞的重大事
件,將會要求立即停工改善。
桃園海岸生態保護白皮書:https://goo.gl/enJ6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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