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委提議酒駕列「故意殺人」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8-10-09 02:05:16
※ 引述《iphone55566 (哀鳳五)》之銘言:
: 立委提議酒駕列「故意殺人」
: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08989
: 2018年10月8日 薛宜家 蔣龍祥 台北報導
: 日前台大研究生遭酒駕民眾撞死,再度引起各界對酒駕重罰聲浪。有立委提議,修法將酒
: 駕行為列為「故意殺人」。對此有法界人士認為,目前酒駕刑度十年已經算重,重判與否
: 是實質審判面的問題。酒駕防制協會則表示,酒駕防制修法目前還躺在立院,若沒有先通
: 過,其他都是空談。
: 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統計,最近一周就發生2起警員酒駕,及3起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的事
: 故。有立委建議交通部,喝酒開車就是有撞死人的風險,建議修法加重酒駕刑責,考慮將
: 酒駕行為歸類為故意殺人,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民進黨立委 林俊憲說,「部長你認不認為,其實酒駕就是有殺人的故意,法律上的故意
: 有兩種,一種是直接的故意,一種就是不確定的故意。」
: 交通部長 吳宏謀則回應,「把這個概念導入到未來的整體的,包括交通安全相關的這些
: 法律規定,我覺得我們會跟法務部這邊來研究。」交通部表示會和法務部研議,也不排除
: 規劃酒駕專章。
: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違規酒駕最高罰九萬元,並吊扣駕照1到2年,若是酒測值超過0.25依
: 照公共危險罪,當場移送,酒駕致死最高判十年,酒駕肇逃最高判七年。
: 不過,檢視歷年來判決案例,2013年台東一名王姓男子酒駕撞死兄妹,酒駕致死和肇逃共
: 判8年6月。2016年陳姓女子無照酒駕衝撞警員,導致警員截肢,最後只判2年10個月。去
: 年金錢豹顏姓女服務生撞死烘培師,酒駕合併肇逃合併判9年6月徒刑,是史上最重。
: 法界人士認為,目前酒駕刑責已經算重,重點是法官實質審理時的量刑,若是要朝把酒駕
: 視同故意殺人的方向來修法,恐怕違反無罪推論和實證精神。律師 王瀚興說明,「不僅
: 是刑度上面有問題,第二個也會限縮掉法官的審判的權限,因為要成立故意殺人,實際上
: 他必須要經過精密的審判,而且畢竟他只是刑法,你還必須要符合一定的證據。」
: 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則表示,去年上半年因應防制酒駕,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做出的15項修正案,但目前才一讀,未列入本會期的優先法案,如今再談加重刑責也只是
: 空談,呼籲先將既有修法三讀,付諸實行。
酒駕罰在重,不繳的還是不繳,
抓去看守所關個十天八天然後人太多又放出來
放出來再來個接風繼續喝,喝完剛好再賭不會被抓酒駕
林北領現金,有本事就來扣薪水執行名下財產
真的撞死人才會被判刑,幹 到底要死幾個人
每個被撞死的都孝子,你敢當孝子嗎?
酒駕車輛不沒入,罰再高都沒用,反正又不會去繳 北七
犯罪車輛本來就可以沒入,修這條保證酒駕下降90%
立委他媽的別只會修法改字而已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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