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北市府新聞稿:誰才是財政無知的Liar?

作者: tony900735 (大頭)   2018-10-08 18:51:23
來源:臺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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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才是財政無知的Liar?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財務管理科 聯絡人:周淑蕙
聯絡資訊:02-27208889轉6283
針對姚市長候選人競選辦公室洪姓發言人10月8日再對北市府還債提出疑問,財政局長陳
志銘表示,「還債」是償還520億元的事,「墊還」是未償債務餘額948億元的事,本來就
是不同的兩碼事,到底誰才分不清楚「還債」與「墊還」?誰才是混淆視聽的財政無知Li
ar?不需要因為選舉就惡意抹煞財政局這4年來的努力。
陳志銘表示不瞭解洪發言人為何要把「還債」與「墊還」牽扯在一起而模糊焦點?還債52
0億元要看的是財源,首先是透過預算編列債務還本,104年編列66億元、105年編列66億
元、106年編列86億元、107年編列100億元,這318億元是經過市議會審查通過的債務還本
預算,預算書已經寫得清清楚楚(詳附件)。另外洪姓發言人可能對財政管理並無實際執
行經驗,北市府所有還債與墊還均是依「公共債務法」及「臺北市市庫管理自治條例」辦
理。對於歲入超預算部分,北市府依「公共債務法」第12條規定「中央、直轄市、縣(市
)及鄉(鎮、市)得審視歲入執行狀況,於其當年度預算原編列債務之償還數外,增加還
本數額。」爰於104年增加還本數額100億元、105年增加還本數額68億元、106年增加還本
數額34億元,合計202億元。加上市議會審查通過的債務還本預算318億元,合計520億元
。所以「還債」520億元保證貨真價實,與特種基金「墊還」本來就沒有關係。
另依照「公共債務法」第11條規定「中央及直轄市為加強債務管理、提高財務運用效能,
得設立債務基金籌措財源,辦理償還到期債務、提前償還一部或全部之債務及轉換高利率
債務為低利率債務等財務運作之相關業務。」;所以「墊還」的目的就是為「轉換高利率
債務為低利率債務」,亦即藉由調整債務結構以節省債息支出。陳志銘表示一切均依法辦
理,何來曲解財政法規?
至於姚辦發言人表示審計單位有指謫過北市府把「墊還」當成「還債」,陳志銘相信審計
單位不會混淆「還債」及「墊還」,並請洪發言人將「審計單位指謫北市府把墊還當成還
債」的書面文字指出來,否則即是無的放矢的Liar。
陳志銘最後表示,柯市長任內前3年財政均為「收支賸餘」,並無「收支差短」之情形,
既然收支賸餘即代表無資金缺口,又何來去動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腦筋,奉勸洪姓發言人
要了解市府財政整體狀況,不是只有看近3年的審計決算報告,而是要從歷任市長等20餘
年的市議會審查通過的預算書及審計決算報告一起看,就可以了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餘額
117億元在何時被調借過?又是被何人所調借?不要隨便看到黑影就開槍,這樣只會凸顯
自己是財政無知的Li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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