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報案遭性侵卻還相偕出遊 前男友獲判無

作者: train60125 (少壯能幾時)   2018-10-07 18:08:15
蘋果日報
女報案遭性侵卻還相偕出遊 前男友獲判無罪
桃園一名麥姓男子遭前女友指控,2年前某天在她喝下1至2瓶「冰火」酒飲後,趁她酒醉
不醒人事時性侵,還在胸部「種草莓」,甚至帶到摩鐵二次性侵。但桃園地院審理後,認
為「冰火」酒飲的酒精濃度低,且其餘證人、警方皆證稱被害人報案語氣平和,報案時也
未強調被性侵,甚至去年及今年還跟麥男出遊、聽演唱會等情況,最後桃園地院判決麥男
無罪。
判決指出,麥男遭控在2016年8月15日晚間與被害人飲酒後,趁其爛醉不醒人事時帶回住
處性侵,翌日上午她發現下體疼痛、胸部還有他的吻痕;事後她深感不滿,在8月20日凌
晨要求他到一家PUB解釋,沒想到他見她酒醉又把她帶回家,中午醒來後,她不願在麥家
沐浴,遂要他帶她到摩鐵洗澡,麥男趁其沐浴時也脫光衣服跑進浴室,她嚇得逃出拿床上
棉被包裹自己,仍被掀開棉被性侵得逞。
但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被害人稱第一次遭性侵時,係飲用1至2瓶的「冰火」酒類飲料而
爛醉被撿屍,但「冰火」氣泡酒類之酒精濃度約為3.5%,酒精濃度尚非甚高,並非一般人
飲用1 瓶半到2 瓶之後陷入泥醉不醒人事狀態之酒類,當時她是否爛醉已有可疑。
另外,被害人指控在摩鐵遭性侵,不僅前後供詞不一,摩鐵櫃檯人員稱她在求救時稱「被
強姦」,但要求協助報警時語氣平和,而處理警員作證時表示,被害人情緒很激動,有指
證遭性侵,但接著就開始講感情流水帳,卻未提到對方是如何性侵她。
另外,被害人在去年8 月至12月間、今年3 至4月間還有與麥男LINE連絡,甚至相約一起
聽演唱會、出遊2天1 夜等情況,與遭性侵被害人反應迥異,且無其他証據顯示遭性侵,
因此判決麥男無罪。(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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