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加害人,我也沒有阻止受害者被救援
先聲明這是假設性的案例,現實應該也很難有人這麼病態
例如公司有個超機掰的同事總是沒事找碴還嫁禍,甚至照三餐人身攻擊
對他恨到恨不得能一刀斃了他,但我還是知道殺人會犯殺人罪的
然而有一天深夜加班時機會來了
出去抽菸忽然看見這個王八蛋好像被車撞了,倒在地上流血呻吟好一陣子
所以我就慢慢走過去蹲在他旁邊看著他,抽完我的菸
然後慢慢走回去工作,下班
在警局做筆錄也大方承認就是我曾經過去死者旁邊抽一根菸,然後沒任何處置就走了
我就是不想救這個機掰王八蛋,我應該也沒有義務救他
如果他運氣好一點,會有個掃地的大媽看到路上怎麼兩個人然後嚇得花容失色趕緊打119
可惜就是這麼雖,整個晚上只有世界上最恨他的人發現他
這樣我除了被媒體和整個社會唾棄成冷血的惡魔,在法律上會有任何罪嗎?
真的有見死不救罪嗎?有沒有八卦啊?
這真的只是假設性的問題,大家還是要和職場上的同事打好關係喔揪咪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