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歧視同志,就是犯罪!

作者: kuoalan0819 (阿輝)   2018-10-05 15:24:52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
※ 視歧視同志,就是犯罪!31歲直男國會議員推動修法 瑞士要讓恐同者吃3年牢飯
3.完整新聞內文:
※ 對種族、族裔、信仰或性傾向的歧視和仇恨言論,全部視為犯罪,但在2017年2月,國
會下院「國民院」司法委員會提出修法,加入因性別認同而受到的歧視與仇恨言論也列為
犯罪,此修法日前獲得國民院118票贊成、60票反對、5票棄權,送交國會上院「聯邦院」
表決,若修法過關,恐同、恐跨性別者將吃上3年牢飯。
針對性別認同的歧視也是犯罪
該反歧視法案最初由瑞士社會民主黨(SP)國民院議員何諾(Mathias Reynard)於2013
年提出,並在2015年3月獲得國民院(National Council)103票贊成、73票反對送至聯邦
院(Council of States)審議,同年4月聯邦院司法委員會通過此法案,仍待聯邦院院會
表決,不過何諾2017年提案修改,把針對性別認同的歧視和仇恨言論也視為犯罪,此案隨
後獲得國民院司法委員會通過。
瑞士最高行政機關「聯邦委員會」(Federal Council)今年8月表示,支持制定反歧視法
案,但建議不要加入性別認同項目,因為定義太模糊,不過國民院未採納聯邦委員會的建
議,並在9月25日通過此法案,送交聯邦院審議,預計今年12月會進行表決。何諾推文寫
道:「勝利!118比60加5票棄權,國民院接受我提出的反恐同、反恐跨性別的提案!人權
的一大勝利!」
判例法未懲罰犯罪者 直男議員力倡修法
31歲的何諾是名直男,他在法案過關後說:「恐同不是看法,而是犯罪。1/5的同志曾企
圖自殺,其中一半年紀不到20歲。這場勝利傳達重要訊息,我已收到數百封回應。」為何
會提出此案?何諾告訴英國媒體平台《入圍名單》(ShortList):「我得知朋友曾遭遇
言語和肢體的恐同暴力行為後,決定在國民院提出法案,而我發現判例法中,LGBT族群受
到仇恨言論和這類對待,犯罪者並無受到懲罰。」
根據今年1份針對瑞士西部城市紐沙特(Neuch漮el)14、15歲學生所做的調查顯示,10%
的女生和5%的男生自我認同是LGBT族群,其中38%曾被打被踹,25%表示經常被騷擾,16%
是肢體暴力的受害者,更有7%是被教師歧視。何諾表示:「過去幾年,這個法律漏洞在國
際上多次被提出,對我來說,這是關乎人權和生活福祉的事。」
聯邦院12月可望通過反歧視法
「過去數月,很多恐同暴力事件登上瑞士媒體頭條,是時候做出改變。瑞士國會(國民院
)的決定是個好消息,這傳送強力訊息:恐同不是看法,而是犯罪,是違法行為」,何諾
強調,「上院(聯邦院)必須在12月通過我的提案,但會有很多關於教育、收集恐同和恐
跨性別暴力事件數據的事要做。」立場偏右的瑞士人民黨(SVP)並不支持此修改,理由
是沒有必要,但其他主要政黨全都支持。
瑞士LGBT組織「粉紅十字」(Pink Cross)秘書長薛格(Rene Schegg)告訴瑞士法語區
大報《時報》(Le Temps):「這個決定是重要一步,有助於提升瑞士在國際LGBT聯合會
(ILGA)排行榜上的名次,目前瑞士世界排名22,落後愛沙尼亞和匈牙利。」ILGA發布的
「2017年度彩虹排行」中,瑞士因未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而退步3名。
下一步,推動同性婚姻合法化
不過在瑞士國會通過反歧視法之後,可望推動同婚合法化,何諾直言:「瑞士國會已經在
討論同婚議題,而我承諾全力支持,在未來數年實現同婚合法化。」國民院司法委員會已
在草擬同婚法案,計畫2019年2月提出最終版本,而美國智庫「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
earch Center)民調指出,75%瑞士民眾支持同婚,24%反對及1%立場未定。
瑞士2005年就同志民事結合進行公投,最後以58%贊成、42%反對通過,此次公投投票率為
56%,而在公投過關後,同志民事結合2007年正式生效,同性伴侶在賦稅、社會安全、保
險、津貼方面,享有與異性戀一樣的權利,但不能共同收養小孩。國民院與聯邦院分別於
2013和2015年通過同婚合法化動議,不過國會立法後,若民眾100天內收集5萬份有效連署
,則可進行公投推翻。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storm.mg/article/526590
5.備註:
※ 如果台灣也實施的話,八卦板人就少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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