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林柚橙醫師:柯賣器官?證據薄弱到令人發笑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8-10-04 16:30:25
※ 引述《sOwAt (nothing)》之銘言:
: 此文邏輯謬誤如下:
: 1.柯屁一人 = 全體器官移植界 ( 謬誤:一人 = 全體)
: 2.器捐 = 器官買賣 (謬誤:錯誤類比)
: 3.完全排除柯屁涉案的可能 (謬誤:這跟他批判的另一方其實邏輯一樣)
: 4.完全排除台灣方面有向支那方面買賣器官 (現實是:的確有人花錢去支那移植器官)
: 然而既有存在器官買賣的事實
: 那麼與支那器官活摘弊端一起檢視並質疑 實屬合理
: 5.柯屁2008年赴支那參加「第四屆全國心肺移植高級研討會暨首屆ECMO培訓班」
: 可見葉克膜與器官移植有關 才會合併一起開研討會
: 而與會者多位支那醫生被國際認為是活摘者
: 試想:
: 柯屁是去那裏吃齋唸佛的嗎?
: 或是去貢獻他的專長?
: 或是處理他的業務?
: 如果你是研討會主辦人
: 你會邀請怎樣的人來參加研討會?
: 結論:
: 發文者通篇只見情感支持
: 至於說理方面則是不足

我覺得我是在民主自由的台灣
每個人都有發言權
所以我就用您的發言來回答你
如果運用您的1條例的邏輯(謬誤:一人等於全體)
您的2會發生錯誤:因為您是把大陸的器官均贈都認為是買賣(一人等於全體)
您的4也發生錯誤:只把拆納給放進去,但是其他國家會不會有您,而只算進大陸,
所以您要連世界其他國家一起看(一人代表全體)
您的5更是錯中大錯
與會者多位支那醫生被國際認為是活摘者
但是依照您的邏輯就是把與會的都當成器官買賣
但是現場一定有其他不是買賣的
我相信您一定支持我的這項論點
因為您是用多位
所以您的5不就犯了您的1的這項問題
所以你75%是拿自己打自己欸
母咪母咪心動動
母咪母咪蹦蹦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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