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10點告妨害名譽 葛特曼:要告就去告

作者: member7023   2018-10-04 09:48:23
是說....在美國台灣是救命工具
在中國就不是
幹 那你去找中國啊
邏輯跟你頭髮一樣掉光了嗎?
今天賣刀的哪管的到你是拿刀去切菜還是砍人
這種話能講出來就知道光頭不可信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