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其邁競選廣告遭變造斷頭 賴清德:絕對

作者: kjkent   2018-10-04 08:39:22
支持追查到底
但我想問 過了那麼多天 有人在網路上看過影片嗎?(新聞的不算)
網路瘋傳???
其實要辯明是不是陳其邁陣營放的很簡單拉
不開放留言的就是了
※ 引述《linchen1121 (伯陵)》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陳其邁競選廣告遭變造斷頭 賴清德:絕對追查到底
: 3.完整新聞內文:
: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上午和高雄市綠委劉世芳、賴瑞隆、許智傑等人,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
: 指出,民進黨高雄市長參選人陳其邁日前推出「高雄的好,我們知道」競選廣告,與高雄
: 旅外青年們座談,但影片被冒名變造,內容變得惡劣血腥,影片中的青年被割喉、燒燙傷
: 、還把市長候選人斷頭,這已是犯罪行為。趙天麟稍晚在總質詢時,針對影片遭惡意變造
: ,要求行政院長賴清德宣示查緝決心。賴揆表示,絕對會追查到底。
: 兼任陳其邁陣營發言人的趙天麟說,這段影片一開始是以「晴雯」之名,在Youtube以「
: 陳其邁最新高雄廣告」為標題發放;之後又以政務委員唐鳳的名義推廣,還放上唐鳳的照
: 片。現在網路上只要搜尋陳其邁、廣告,第一個就會搜尋到。這真的無法讓人感到任何幽
: 默,已嚴重傷害台灣民主,遠超過人類道德底線,與選舉攻防底線。團隊對此表達嚴厲譴
: 責,也在日前正式向警方告發,呼籲檢警儘速偵辦。
: 賴瑞隆說,這個變造影片對高雄極盡醜化之能事,還將陳其邁斷頭,已違反《刑法》305
: 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
: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04條,「意圖使候
: 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
: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檢警加速偵辦,將不法人士
: 早日拘捕到案。(曾盈瑜、鄭鴻達/台北報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1002/1439946/
: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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