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監院發函本周五約詢管中閔 仍未獲答覆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18-10-03 08:48:14
DPP為了廢掉監察院,難道真的不惜用上公子獻頭的策略?
監委有爭議,所以監察院沒用,監察院該廢。
那立委有爭議,所以立法院沒用?立法院該廢?
故意派立場不中立的人進入本應獨立的獨立機關......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監院發函本周五約詢管中閔 仍未獲答覆
: 監察院預計本周五約詢管中閔。資料照片
: apple
: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延燒超過半年,監委王幼玲、蔡崇義已發函約詢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
: 本周五到院說明是否曾有違法兼職授課。監院人士今透露,管中閔在任政務委員、經建會
: 及國發會主委等政務官職,確有在國內一些北部公立大學兼課、講課,因此這次約詢種點
: 要釐清他兼職是否符合《公務員服務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規定,不過管至今還
: 沒有答覆是否會來。
兩位都是蔡總統於年初任命的監察委員
王幼玲 任期:107年1月22日至109年7月31日
蔡崇義 任期:107年1月22日至109年7月31日
依據黃國師的FB:
https://www.facebook.com/kcfor2016/posts/964620483720193
監察院可以指示法院,對判決確定的黑道議員改判無罪嗎?
這是2014年4月的新聞,苗栗縣議員李聰祥,涉嫌貪污、恐嚇取財、組織犯罪、強插茶店
股權、魚肉鄉民,因而遭起訴並裁定收押。
當時他高喊政治迫害。同年(2014年)11月,李聰祥順利連任苗栗縣議員。
今年(2018年)3月,台中高分院依貪污、強制罪等罪,判決李聰祥七年徒刑。
就貪污罪部分,李聰祥已提起上訴,還在最高法院。就強制罪部分,則因不得上訴第三審
而已告確定。
沒想到,監察院竟然在上星期通過監委蔡崇義的調查報告,要求法務部為李聰祥提再審。
老實說,對於監察院的這個行動,我非常驚訝。
事實上,在判決確定後,被告自己已向法院三度聲請再審了,三度都遭台中高分院駁回(
最後一次係今年7月9日作成的107年度聲再字第100號),法院認定根本沒有再審事由。
然後,監察院突然在7月11日通過蔡崇義的調查報告,認定李聰祥沒有以脅迫方式強要茶
室讓他入股,監察委員更進一步指示法院應該作出「無罪判決」!
何時監察院開始行使「太上司法權」了?
監察院又何曾如此「超音速」,在被告聲請再審遭駁回後,馬上要求法務部為被告提起再
審?其他陳訴人也都享有這種火速特權服務嗎?
我真的無法理解,監察委員為何獨厚這位黑道議員?甚至還離譜地諭知法院應該作出無罪
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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