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桃檢烏龍還出包?法院將再審釐清有無冤

作者: Eliphalet (我大聲講嘢唔代表我冇禮)   2018-10-02 07:57:16
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新聞標題:
桃檢烏龍還出包?法院將再審釐清有無冤獄或隱情
3.完整新聞內文:
烏龍還是出包?桃園地檢署偵辦姜姓男子竊盜案,起訴時間竟與姜在押時重疊,讓法院認
定這項明確的「不在場證明」新事證,足以動搖原判決遂裁定開始再審;但究竟姜是否遭
冤望栽贓,或有人出面頂替,還是起訴所載時間根本有誤,才導致一連串烏龍,將由法院
再審程序中釐清後,再交檢方另行偵辦。
律師林富貴表示,再審是指判決確定後,原審判決所提證物、證言,已被證明是偽造或變
造,或發現新事實、新證據,足以勘定原審判決認定錯誤;而姜偷竊案事後被發現,起訴
時間實際正被羈押中,根本無法犯案,這項「不在場證明」就屬於新事實、新證據。
對此,檢方表示,可能當初漏掉核對姜男在押時間,加上被害人指認遭竊時間點,經詢問
姜也都坦承,近期會從法院調回卷宗,釐清其中環節究竟是哪邊出了問題。
林富貴指出,本件法院裁定再審後,依據新事證一旦認定原判決無理由就可能改判無罪,
而審理過程也一併釐清姜是否被栽贓形成冤獄,或另有其人冒名頂替等種種可能,其中涉
嫌犯罪部分另由檢方簽分偵辦。
法界人士指出,類似竊盜慣犯作案次數多又頻繁,說不清每件案發時間也是常態,檢方起
訴得一併列上各前科,同時親自查核被告在監在押記錄表,才能避免類似烏龍案件發生。
林富貴提到,目前國內經再審而重新認定審理者微乎其微,因而改判者更少,因受限判決
確定,且該判決所憑證言、物證是出於偽造或變造,或發現新證據、新事實,由原審法院
認定形式上明顯足以動搖原確定判決,所以再審成功案例非常少。
他說,國內再審成功案例大概分為3種,包括科學鑑定,如涉及妨害風化,強制採驗被告
血液、唾液,經DNA比對發現誤判,或隨指紋科技進步,從不齊全指紋比對出另有其人,
或是顯然可信的不在場證明,以及經重複交叉指認,再依證據比對鑑定,推翻原判決等。
https://uc.udn.com.tw/photo/2018/10/01/realtime/5338739.jpg
桃園地檢署。記者曾健祐/攝影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397877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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