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逼5歲女童剃光頭、喝尿、口交 變態狼老闆交保

作者: COCOCCC (COCOCCC)   2018-10-01 14:28:33
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
逼5歲女童剃光頭、喝尿、口交 變態狼老闆交保出沒新北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
注意!涉嫌凌虐、性侵5歲女童的變態狼老闆被桃園地院法官放了,正在新北市板橋出沒!
去年間在桃園市龍潭區經營食品行的29歲男子王榆貿,涉嫌對女員工的5歲女兒剃光
頭凌虐、性侵,手段變態惡劣,去年11月被桃園地檢署起訴、求刑20年;王男持續被羈
押,羈押期10月1日屆滿,日前向桃園地院聲請具保停押,9月26日開庭後獲合議庭諭知
以2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每週須到居住處的新北市板橋警分局板橋派出所報到3次。
桃園法院裁定指出,合議庭認為王男繼續羈押原因雖仍存在,但考量審理進度及王
男羈押期間狀況,認定以20萬元交保金,且對王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加上應於
每周一、三、五晚間需到居住處轄區派出所報到,應足以對王男形成拘束力,准予停止
羈押。
對此,當初偵辦此案的檢警獲悉後氣憤地說:「這個人做出罪無可逭的暴行,怎麼
能把他放了!...萬一又犯案,法官要負責嗎?」法界人士也憂心,王男具特殊性僻好,
從經驗上看來,恐有再犯之虞,「讓他交保在外,將造成人心惶惶」!
此案於去年9月爆發,桃檢指揮警方將王男拘提到案訊問後,認為王涉犯加重強制
性交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王男去年11月被起訴後,法
官認為有持續羈押必要,陸續於去年11月、今年2、4、6月及8月各裁定延長羈押2月。
桃檢起訴指出,王男聘請單親的女童母親為員工,女童母親去年忙於籌備開設分店
,無暇照顧女兒,王男主動稱可24小時代為照料,女童從去年7月8日與他同住至次月2
7日,卻在店內、中壢區住處幾乎天天被王男涉嫌性侵、猥褻、施虐,遭到百般凌辱。
檢方調查,王男涉嫌剃光女童頭髮,天天要女童磕頭、罰跪、逼喝發臭的尿液、
抓頭撞牆、用手機充電線鞭打女童、命令她以狗趴式貼在地面不能睡覺。更誇張的是
,王男會趁女童入睡時手淫射精在女童臉上,並在為女童洗澡時用下體摩擦女童臉、
身體等部位,並逼迫口交,更用海綿及牙刷刷女童下體凌虐 。
王男落網應訊時一度向檢察官坦承「我就是變態」!被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
、傷害等罪起訴並求刑20年;據了解,王男羈押在看守所期間,開始聲稱是被冤枉,
讓其他受刑人憤怒痛批:「非常不齒!」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66667
5.備註:
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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