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YOUNG GUNS 授權爆爭議 林政德判517萬

作者: kaou (kaou)   2018-09-28 09:47:46
蘋果日報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927/1437407/
漫畫家林政德20多年前的作品《YOUNG GUNS》因生動描繪出台灣校園文化,
被許多六、七年級生視為經典,曾創下數百萬冊的台灣漫畫最高銷售紀錄,但
《YOUNG GUNS》2012年授權給曾製作賣座片《雞排英雄》、《陣頭》的吉時娛樂公司
開拍真人版電影,2016年卻又以合約過期為由中止授權,吉時怒告求償700餘萬元,
台北地院今判決林政德需賠償517萬6000餘元。可上訴。
台北地院認為,林政德與吉時曾於2014年間換約,因此必須從換約時間起算3年半
為授權期限,林於2016年終止合約,確實違約,另法官認為,吉時公司為拍攝電影
支出的費用及商譽損失,計算為104萬6141元,加上吉時損失文化部影視產業局補助金
413萬元,因此判林政德要賠吉時517萬6千餘元。
吉時娛樂負責人孫國欽去年接受《蘋果》專訪指出,2012年林政德與他們簽約,原計畫
隔年就開拍,但因資金不足喊卡,直到2015年才重啟計畫,同年7月他飛往中國會面旅居
當地10多年的林政德,大家也相談甚歡,沒想到2016年電影如火如荼開拍、正在進行
校園選角時,林政德突然中止授權,導致他們損失估計近2000萬元的已投入製作成本。
孫國欽認為,當時林政德之所以中止合作,主因是他們與林的經紀人陳治華發生衝突,
陳治華擔任台灣動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交流協會理事長,本身也是漫畫家出身,知名
零食「乖乖」的娃娃商標就是他的創作,因為陳在合作過程中主見很強,要求審核
臉書粉絲團發文等細節,孫國欽坦承自己曾生氣的責備陳治華,可能因此衍生了誤會,
導致了林政德中止雙方的合作。
但林政德、陳治華委由律師在法庭上抗辯稱,吉時獲得授權的合約是在2012年簽署,
林政德當時委由經紀公司「出色創意」簽約,合約中明訂授權期限為3年,2016年時
已超過授權期限,他們自然有權中止授權,而且吉時當時根本沒有實際執行拍片計畫,
吉時雖有提交單據為證,但未必就是拍片的開銷。
53歲、出身高雄的林政德,18歲拜漫畫家蔡志忠為師,他以自己就讀左營高中的
記憶為藍本,借用已逝流行天王喬治麥可歌曲名,於1990年開始在雜誌連載
《YOUNG GUNS》,一炮而紅,單行本每集平均賣出10萬冊,第7集更賣破20萬冊,
暢銷程度可與同時期最紅的日本漫畫《灌籃高手》相提並論,主角袁建平甚至於
1995年成為光陽機車代言人,由L.A.Boyz主唱的同名動畫主題曲也傳誦一時,
甚至1996年總統大選候選人林洋港都以名字諧音連結《YOUNG GUNS》爭取年輕選票,
風靡程度可見一斑。(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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