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當包租公轉戰股市 傅崐萁大三就賺2億元

作者: Fed (讓青天白日普照大地)   2018-09-13 22:40:30
說穿了 那年代許多作手想從政(或出資拱親人或朋友選舉)
,是因為覺得自己就是這樣1人有錢,容易被當肥羊。不論是地方小惡霸還是淫海小清流
都可以把他當肥羊宰。於是很多人想弄個職位,這樣一般人也不敢亂動他,政府單位也
多少會有顧忌。類似的還有游淮銀、沈慶京以及其他族繁不及備載的人。
不過,這些人除了沈慶京(作手中最厲害也最會急流勇退的人),
多數最後還是栽在調查局的辦案人員和幾個不怕接大案的檢察官手中
(第一線查、比對、詢問突破矛盾點,一定是調查局。對承辦人員而言 每一個大案
都像生個孩子一樣痛苦。絕對不像電影演演一下就英雄式突破。移送以後,遇到懶的檢察
官,也一樣會給案子留很多洞,因為承辦檢察官如果沒仔細閱卷或吸收,很可能留很多自
己沒注意的洞給律師作文章。有的檢察官則是怕接大案,因為閱卷、複訊很多人會很累)
一般來說這些作手會栽掉,不外乎是炒作過程被清出比對出來,有的是借力使力(股市買
賣的過程不見得一定違法)的資金來源本身不合法(超貸、掏空金融機構)。或是市場
大環境反轉讓他的布局發生斷鏈,開始應付不過來露出破綻。
隨著調查局本身的改變(23年前招生考試為考試院完全主導 政治色彩淡化)
也越來越多新人願意學習金融(以前的老人著重在共諜和政情)、重大民生犯罪
也因此在股市這塊,也越來越多作手、作假帳者被抓到。
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些作手被臧到前後,開始有幾條應變手法
(一)收買調查局不得志或眼紅老人
一個案子主承辦通常最多1到1組人,但許多時刻一定會需要其他人支援幫忙
但最會辦證交法的不是台北市處就是北機站,有些作手會收買一些眼紅別人房子、車子
消費,開始埋怨收入低的人(台北消費水平太高 有錢人太多) 讓他們幫忙刺探。
或是自己覺得不得志,升遷不如預期的幹部,然後一旦發現被盯上,就算無法滅證
(很多電腦化的東西滅不了證的 尤其金融),也可以先躲起來或出境。或是趕快利用被抓
的前一晚開始想辦法編故事。不過這種人最後幾乎都會被抓到。為什麼? 因為會賣案子
的,幾乎都不是真正會辦案的。真正辦案的,知道那種生孩子的痛苦,就算不是自己的案
子,也會將心比心不肯賣。一旦執行下去發現有鬼,承辦人或承辦組一定火冒三丈,
回頭先想辦法揪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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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幹譙馬英九 馬說啥兩個月肅貪要見成果(他當年掃黑金也是割稻尾罷了)
騙肖耶 一個大案常常起碼要半年、1年蒐證、比對、調卷,遇到陳菊的高雄市政府,
還會藉口了解全市狀況 要求調卷文都必須先會市府,拖延時程。
馬要求兩個月,就是長官會逼承辦人把不成熟的案子提前執行。這完全說明 馬根本出一
張嘴,他真要肅貪,可以不用搞廉政署,可以把兩邊人力合併(柯P說過 中華民國
單位合作一定不存在 分進合擊一定假 互相牽制可能才真) 這樣肅貪有效人力才多
官少點 做事的多點。而且多出人力也可以支援捉襟見肘的金融和重大民生犯罪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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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找大律師拚更審
...我都跟行家講,傅董是我的偶像,判刑牢不用自己作,判出去更二審三審五六七八審
審不了了想辦法保外就醫...。
(有種黑暗傳言,現在收買或關說司法官 不用拚有罪改無罪 讓判決書留點洞 或找
極高層施壓賣人情 想辦法說服發回)
重點不在判多重,在什麼時候才定讞,像傅董86年第一次被辦,87年第一次被起訴
立委、縣長都當完了。其他例子還多的是,前駙馬也是一個。
(三)找司法官退下的律師當白手套,想辦法影響或收買檢察官,直接給錢或招待都落伍
了。子女有海外留學得更好辦(近來不少收買公家人用這招 諒你哪個單位有辦法海外蒐證
) 過一手,等司法官親友買房子時,找建商算便宜點也是方法 收買者再怎麼補貼
斷點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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