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台女淘寶網購「火腿腸」遭起訴 恐面臨最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09-12 11:09:27
※ 引述《a9zeros (a九個零)》之銘言:
: 酒駕撞死一個人
: 至多造成兩個家庭的悲劇
: 把有感染的肉類偷渡來台 一旦疫情爆發
: 極有可能造成數百個豬農家庭悲劇
: 訂法律的刑期不是靠感覺
: 是靠腦袋 靠邏輯的好嗎?
: 鍵盤立委一堆
我們來講科學好了
口蹄疫有下面幾個特性
1.低溫下可存活數月至年
2.pH值低於5.5或是8以上可迅速殺死
3.加工肉品經添加酸劑與高溫可快速殺死
(非洲豬瘟也是經過熱處理即可消滅)
順便再補充一個常識,台灣禁止中國肉類製品攜入是很久的事情了
不是因為現在非洲豬瘟才開始
從上面的特性我們可以得知
如果是純灌好未經加熱的生香腸,病毒還有機會存活
但要是加工處理還經過熱處理的熱狗,病毒就死光了
而 中國的火腿腸 = 台灣的熱狗
簡單來說,就算那個買火腿腸的女子特地跑到養豬場把買來的火腿腸拿去餵豬
也不會造成病毒傳染,因為在火腿腸製造過程中,即使有病毒也被高溫殺死了
目前的規定其實是便宜行事的方案,如果開放無病毒疑慮的產品輸入
會增加第一線很多判斷上的麻煩,直接全禁最直接省事
就好像早期(現在還有)航空公司在飛機上禁用手機連飛航模式都不行
有很大成分也是因為一開放,空姐就要花很多時間一個個去確認是否為飛航模式
那這時候一定會有鄉民說了,萬一中國就是刻意進行生化攻擊
表面上是經過熱處理的火腿腸但其實裡面是生肉再由台灣內的間諜故意送去養豬場呢?
其實根本不用那麼麻煩,只要攜帶幾cc的染病豬體液進台灣就行了,海關察覺機率是零
甚至在最極端的情況下,因為人本身就能作為口蹄疫的載體
找一個人在24小時內從中國染病的養豬場到台灣的養豬場就有機會傳播病毒
所以回頭來看
莊女購買的是經過熱加工已無病毒問題的火腿腸
再排除特地跑去養豬場拿去餵豬的可能
(前面已說,有太多100%成功且無風險的方法可蓄意感染)
按你邏輯你覺得應該要判很重嗎?
推 wjv: 親自帶划算?當海關X光機、米格魯都死了?1.173.167.215 09/12 09:37
米格魯沒死,只是出來的頻率很低
你多出國幾次就知道了,回來想遇到米格魯要有點運氣
實際上台灣人夾帶加工肉品回來不是什麼稀奇事情了
中國的火腿啊...香港的臘肉臘腸啊....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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