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檢一二審輪調制上路 法部防「棄官潮」

作者: medama ( )   2018-09-09 18:35:34
1.媒體來源:ltn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27777
司法話題》檢一二審輪調制上路 法部防「棄官潮」
2018-08-2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檢察官一、二審輪調新制正式啟動,是檢察人事大變革,今年
升上二審的檢察官明天正式報到,但「一則一喜、一則以憂」,因為3年後必須再回一審
當「資深檢察官」,有檢察官批評此制度根本是人人有官當的「齊頭式平等」,不少「滿
7」、「滿8」主任則擔心若上二審,3年後無法回到原一審地檢署,今年就有3人乾脆放棄
升任二審的機會,此外,今年轉任法官或辭職改當律師也超過20人,外界擔心將引發「棄
官潮」效應,法務部為了避免事態擴大,已成立工作小組啟動「滾動式檢討」。
法務部指出,工作小組將逐條審視「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檢察官輪調實
施要點」有無需要修正之處,並就2次「一、二審輪調制度說明與配套措施研討會」的與
會代表意見,進行可行性評估。
二審歷練3年後 可回原地檢
對於在二審歷練3年後,能否回原地檢署服務?據悉,法務部聽取基層檢察官心聲後,已
定調「可回任原地檢」。
依檢察官升遷流程,在一審服務12至15年後,依照資歷、期別、辦案能力,擇優擔任主任
檢察官,但擔任主任滿8年「俗稱滿8」仍未升上二審,就會「不進則退」,必須卸下主任
一職,改當陽春「資深檢察官」,惟近年二審缺越來越少,人事形同死水,基層檢察官要
求改革,輪調制度應運而生。
「舊二審」不受新制影響
今年起升上二審的檢察官稱為「新二審」,工作滿3年須回一審;今年前已在二審服務的
則是「舊二審」,不受輪調制度影響。
部分一審主任憂心升二審3年後,無法回原地檢服務,光今年就有兩名「滿8」的主任檢察
官(台南地檢署羅瑞昌與新竹地檢署林鳳師)放棄參加二審遴選,表明想留在原地檢擔任
資深檢察官,另一名「滿7」(苗栗地檢署黃棋安)提早申請免兼主任,續留原地檢服務
;法務部指出,以往每年約有1、2個未參與遴選,今年有3個,確實較多。
這波升任二審的14人中,僅有台中高分檢檢察官陳幸敏為「末代歷練缺」補實,適用舊二
審制,餘包含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周士榆等13人,3年後均得回任一審服務,為首
代白老鼠。
有法界人士建議仿效高等法院「三專生」的「擇優留任」制度,即在二審歷練3年後,如
被所屬機關認可能力佳,可透過人審會永遠留在二審,法務部表示「任何可能性都不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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