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滿先上車後補票遭拒女子辱罵票務員被訴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9-08 18:39:07
※ 引述《visualbasic (6.0)》之銘言:
: 不滿先上車後補票遭拒 女子辱罵票務員被訴
: 2018年09月08日
: 簡姓女子搭火車,要求「先上車、後補票」被松山車站詹姓票務人員拒絕,竟然公然在

: 簡姓女子是於今年6月中旬在松山車站搭車,簡女要求先搭乘火車再補償票價,也就是
「?
: 北檢根據鐵路警察局的偵查報告,並調閱相關事證,確定簡女犯行,依公然侮辱罪起訴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907004352-260402
: 便當局腦官,這就是你們的以客為尊,換來甚麼?換到第一線人員被鯛民踐踏
: 沒溫度的站務員沒有照便當局養鯛魚手冊,居然告旅客!
: 幹得好!
這篇說的是他們處置方式
根據普通侮辱罪
ꂠꂠ 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第1項是普通公然侮辱罪,法定本刑可處拘役或三百元
以下罰金。
是否得逕以適用本肥肥宅覺得還 有 爭 議 ! ! !
阿諾內 阿諾內
檢察官可能對於公務員法不太熟
因為台鐵特考進用的基本上是公務人員 定義比公務員更嚴謹
所以也當然是公務員(除非他是約聘或工讀)
應該改起訴這條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大家自己比較上色的部分
拘役跟有期徒刑是差很多的
就算有期徒刑給他折抵 繳的錢也會更多 這樣才有處罰到的感覺
雖然最後都不可能抓去關 但是兩罪名競合應該要用後者較重來判
再罵阿 再罵阿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