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原住民加分是否也是歧視?

作者: torrestam (你永遠不會獨行)   2018-09-06 13:11:13
看看下面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98條:得標廠商其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1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
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2,僱用不足者,除應繳納代金,並不
得僱用外籍勞工取代僱用不足額部分。
●刑事訴訟法第31條第1項:有下列情形之一,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
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
一、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
二、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
三、被告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
四、被告「具原住民身分」,經依通常程序起訴或審判者。
五、被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而聲請指定者。
六、其他審判案件,審判長認有必要者。
為什麼會跟身心障礙等實質上弱勢族群爭取一樣的福利呢?484,其他就族繁不及備載
了。
※ 引述《krit1009 (嚕嚕奧瑞)》之銘言:
: 本魯弟從小就在原住民學校長大
: 結交也熟識許多具有原住民身分的朋友
: 甚至我表姊也是原住民(媽媽是原住民,從母姓)
: 所以我很清楚原住民的加分制度以及保障名額
: 雖然這些都不屬於我的機會
: 不過也沒關係,反正我也不愛念書,現在學歷也是文組學店
: 我是不在乎他們有沒有加分
: 我好奇的是,這種加分制度
: 是不是等同於歧視他們?
: 是否政府認為原住民沒辦法跟非原住民身分的人表現的一樣好?
: 所以才要加分、保障名額?
: 有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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