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劉靜怡 犯罪而言只要有一起就是犯罪(轉錄

作者: jenlei (大帥哥)   2018-09-04 13:28:06
20字掛點
劉靜怡老師壞壞,阿伯四年前就被指控過也發律師函要求作者更改內容,但是作者壞壞過了
這麼久一樣隻字不改,過份捏阿伯怎麼可能跑去中國議價,真的是胡亂指控捏
內文
https://i.imgur.com/yiIo8R7.jpg
可能對阿草學長、前線學長,對於數量的質疑,才是正確的。但我不認為是這樣。只要有
一個,在台灣就是犯罪。在中國我們管不了。
因此,就犯罪而言,只要有一起,就是犯罪了。
而犯罪,幫助犯也是犯罪。幫助犯,在台灣就是知道正犯的犯行及意圖,而且用自己的幫
助行為促成正犯的犯行(例如幫忙買刀幫忙弄個醫學影像)。
我認為,依目前台灣的法制,柯似乎知悉有「器官移植」之事,所有聽說過器官移植的人
都應該是證人。至於政治效果為何? 那是另一回事
率爾將柯定為被告絕對是錯的。但是,率爾因為醫界慣行故絕對不認為柯是被告的可能性
,也是錯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6827418670799&id=688985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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