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有台灣健保體系的八卦嗎

作者: kkes0001 (kkes0308)   2018-09-03 11:03:11
全民健康保險,一般簡稱為「全民健保」或「健保」,是一種強制性保險的福利政策,法源
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所實施的全民醫療保險制度。
為增進全體國民健康,中華民國於1995年3月1日開始實施全民健康保險,以提供醫療保健服
務,主要法律依據為《全民健康保險法》,其主要基於《中華民國憲法》第155、157條以及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5項而制定。
根據政府公權力介入的程度,健康照護體系一般可以區分為以下三種不同的體系。
1.社會保險制(台灣的全民健康保險採用此制度):德國首創,醫療開支由疾病保險基
金所支付,基金的來源則由政府、僱主、民眾共同分擔。特色為財務獨立,不與其他政府開
支相混淆。由於社會保險製得以兼顧財務永續性、醫療效能以及社會公平性,以此一制度為
基礎的公營醫療保險也被許多國家所採用。然而社會保險通常會有因為代理人問題所造成的
醫療開支暴增的風險,所以為了控制財務風險,很多實施此制度的國家也同時採取總額給付
制來避免財務破產。
2.公醫制(政府介入最多):以英國為代表。自1948年起至1989英國醫療改革止,醫師
為受僱於公立醫院的公務員,醫療開支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然而由於公醫制具有公務機關
缺乏效率的缺點,在1990年後,英國也開始引入更有效率的競爭機制,以及開放私人醫療院
所的競爭。另外,中華民國憲法157條規定,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
業及公醫制度。然而在現實中,此條文從未實行。
3.自由市場(政府一般不介入):以2013年前的美國為代表。美國的醫療開支一般由民
營的醫療保險公司負擔,聯邦政府僅提供年長者與低收入者的醫療保險。2009年美國國會通
過健康保險改革法案,擴大公辦醫療保險範圍,但其中要求民眾應於2014年前強制加保的規
定已由法院判決違憲,故2014年國會修法由各州自行提供合宜保險以供選購,惟不加保將面
臨罰款。台灣於1995年前之健康照護體制屬於自由市場。
有台灣健保體系的八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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