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吳音寧:攸關體制,我會遵守法規 不去議會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18-09-01 18:38:20
※ 引述《AESA (AESA)》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北農總經理吳音寧為了民主法治體制,會遵守法規,不去議會列席
: FB連結:https://reurl.cc/NjL7p
: FB內容:
: 遵守法規,不是民主法治體制最基本的原則嗎?
: 不管誰在市府投資的公司裡擔任總經理或董事長的職務,都應遵循的法規。不因人設事,
: 才是民主法治的意義。
:  
: 攸關體制,我會遵守法規
這就是最最最低等級的偷換概念了。
請問議事法規哪一條有規定,在市府投資的公司擔任總經理與董事長職務的人,
不得出席議會備詢??
這是最基本的邏輯問題妳都能答錯了,
難怪連提個狗屁方案都能提到天怒人怨。
議事規則說的是"市府持有公股之民營事業負責人,得拒絕出席議事代表質詢議程",
換句話說,妳出席不違法,妳不出席也不違法,
結果吳音寧講得好像出席議會備詢等於違反議事法規一樣。
為自己開脫也不是這種開脫法啊。
妳不想擔自己沒膽出席給人檢驗的臭名,
但是又不敢真的出席給人檢驗,
所以講得好像自己其實很想來,
但是來了就違法所以都是你們強迫我不准來的一樣。
然而事實就是妳來了也根本沒有違法,
事實就是妳家董事長兩天前才站上去,
給妳被打槍之後忿忿不平告洋狀討糖吃的市議員問得很爽,
答案9800坪他回答10000多,
那個議員還爽得跟什麼一樣,
一句"臭~~~~是9000~~"洋洋得意跩得二五八萬的,
活似別人不知道自己小學數學四捨五入都還給老師一般的蠢樣。
愛吃又裝小心,
當了貞子又想立牌坊就是在講這種行為。
不過這下子也算是某種程度的一翻兩瞪眼了,
人家北市府跟市場處什麼資料都拿出來了,
連30次的協調會次數跟妳吳音寧只出席一兩次的出席紀錄都拿出來打妳臉了,
工務局市場處產發局連番上陣把妳的草包案翻了個千瘡百孔,
如果妳這次依然連出來對個質,講清楚說明白給大家交互詰辯都不敢,
那我想腦袋正常一點的人也都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了。
唉~~甜蜜的負荷,
妳什麼時候才會成長,
妳什麼時候才懂得不要再繼續當別人的負荷呢??
四十幾歲的人了,
好好長大,當一回別人的支柱,
學一學不要拉了大便在別人西裝上,還要別人自己清乾淨順便幫妳擦擦屁股,
會要了妳的命嗎??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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