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傅崐萁成美國政治黑名單」!謝公秉:蔡政

作者: sevenny (青色的雪菲爾)   2018-08-31 16:19:12
謝公秉不要出來丟臉好嗎
第一 根據維也納公約 不受歡迎人物是不需要說明理由的
外國人入境是一種特權(privilege)而不是基本人權(rights)
所以拒絕是不需要理由的 也沒有什麼打壓可言
本來就是不可以入境的 准許你入境是給你特權
第二 "不受歡迎人物"和獨裁國家的"黑名單"是不同的
不受歡迎人物的對象是外國人
本國人或者有永久居住權的人 回國是基本人權(rights)
必須有正當理由並且經正當程序(due process)才可以剝奪
並不會很久不用就自動失效喔
第三 有犯罪紀錄的人不能線上免簽
https://www.estausa.tw/news/american-visa-criminal-record
傅崐萁並不是不受歡迎人物
他為什麼不能線上填ESTA就可以入境美國了呢?
他並沒有要在美國停留很久啊
因為他有很多犯罪紀錄(有些還沒有定罪)
所以他才需要申請美簽
而且他牽涉的都是詐欺 違反證卷法 洗錢 貪污治罪條例
稅捐稽徵法 偽證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美國是很重視信用的一個國家
這個履歷看起來就是非常不誠實啊
從嚴審核是很正常的事情
第四 申請簽證時 應該附上犯罪相關資料
在剛剛那個AIT網址上有說明
重要提醒:申請人必須聲明所有定罪紀錄,在申請 ESTA 或簽證時,必須對相關的問題據
實回答。若不這麼做,如果美國移民官因為您未聲明過去被逮捕或定罪的紀錄而斷定您犯
有欺詐行為,將造成嚴重的後果。(略)....
申請觀光簽證者,將必須經通過官方的面試階段。若您有過犯罪紀錄,您在面試時將需要
出示定罪的相關法律文件。
所以這些法院的資料本來就應該要準備的
怎麼會說成被AIT意外突襲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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