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幼兒園長父親涉嫌性侵女童 二審改判7年2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8-08-31 15:31:59
※ 引述《RRADA (HIRO)》之銘言:
: 聯合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
: 幼兒園長父親涉嫌性侵女童 二審改判7年2月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8-08-30 10:39聯合報 記者劉星君╱即時報導
: 高雄市區一間幼兒園長父親對幼兒園內的女童伸狼爪,女童指控「學校黑黑的阿伯摸我尿
: 尿的地方」,一審高雄地院判這名園長父親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8
: 年,案經上訴後,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今宣判,改判這名園長父親有期徒刑7年2月,全案
: 仍可再上訴。
: 一審判決指出,2016年5月園長父親趁學童們在教室午休,老師們到其他地方開會,潛入
: 教室內,用手指性侵女童,女童當場驚醒,但因為老師說「睡覺時不可以講話」,女童返
: 家後告訴外婆,外婆獲悉後隨即報警。
: 判決指出,園長的父親在2016年初到園內協助餐廚,同年5月,利用學童們在教室午休,
: 老師到其他地方開會,潛入教室,用手指性侵女童,女童返家後,告訴外婆「學校黑黑的
: 阿伯摸我尿尿的屁股」,外婆報警。
: 判決指出,女童審理時證稱,當天她穿裙子,中午睡覺時「阿公」用手指「挖我屁股,挖
: 2下,阿公不是用摸的,當時我有直接看到阿公的臉,阿公坐在地板上,靠近我尿尿的地
: 方,我有蓋被子,被挖2下我覺得會痛,但因爲怕被老師罵,很害怕,所以沒有告訴老師
: 」,女童回家告訴外婆。
: 一審高雄地院審理時,園長父親否認犯案,辯稱,當時只是幫女童蓋被子;二審高雄高分
: 院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改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338566
: 5.備註:
刑法222條:對未滿14歲之男女強制性交可以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後我們的法官就只判7年2個月
讚讚讚
就是因為法官都輕判,才會讓臺灣犯罪案件層出不窮
犯罪成本那麼低,他們當然會去犯案啊
這類事件之所以阻止不了,究其根本原因就是臺灣法官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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