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柯P洩漏扁病情罰2萬遭批太輕 北市衛生局: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8-08-29 11: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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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柯P洩漏扁病情罰2萬遭批太輕 北市衛生局:絕無輕罰
3.完整新聞內文:
出版時間:2018/08/29 10:55
柯P洩漏扁病情罰2萬 衛生局:絕無輕罰 。資料照片
台北市長柯文哲去年9月在節目《少康戰情室》表示,稱「扁一開始是裝的,後來變成真的
病」,由於洩漏病人隱私去年遭衛生局開罰2萬元,有媒體質疑,衛生局輕罰替柯護航,對
此北市衛生局副局長陳政誠表示,開罰柯文哲2萬元是依照北市衛生局裁罰基準,初犯以最
低罰鍰2萬;另外,對於未送懲戒委員會,是由於柯雖具醫師身分,但已無執行醫療業務,
也無重大醫療疏失,因此不適用《醫師法》第25條各款的移送懲戒罰則。
陳政誠強調,衛生局是罰柯文哲而非罰市長,柯文哲因去年9月在節目《少康戰情室》表示
,稱「扁一開始是裝的,後來變成真的病」,涉及洩漏病人隱私,因此衛生局今年6月依《
醫師法》23條規定「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因此依
同法開罰柯文哲2萬元。
對於媒體質疑「輕罰」僅開罰柯文哲最輕的2萬元罰鍰,陳政誠表示違反《醫師法》23條,
依法可罰2萬至10萬元罰鍰,但根據北市衛生局裁罰基準,針對初犯者裁罰以最輕罰則開罰
作為警戒,柯文哲屬初犯故依裁罰基準開罰2萬,柯文哲於今年6月遭開罰,罰鍰也已在當
月繳清。
而有關對於未送懲戒委員會的質疑,陳政誠表示,柯文哲雖具醫師身分,但目前為歇業狀
態,沒有執行醫療業務,比對《醫師法》第25條有關需移付懲戒的細則,包括「業務上重
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 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非屬醫療必要
之過度用藥或治療行為」、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等,柯文哲也沒有符合以上的定義,
因此不是用移付懲戒。(黃仲丘/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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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柯文哲 陳水扁 洩病情 北市選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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