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吳宗憲批「史上最重緩起訴」 檢:有事可

作者: Paramecium (草履蟲)   2018-08-25 01:57:26
「至於處分繳納50萬元給國庫,則是考量其身家背景的結果。」
其實我蠻好奇的欸 真的可以這樣判嗎
法律之前不是人人平等嗎
既然人人平等 又怎會因為身家背景不同罰的錢不一樣
如果說是什麼貪污罪 貪污多少就罰多少 金額因每個人情況不同這可以理解
但這種情況 本身的發言影響到大眾恐慌
難道會因為一個家裡比較有錢的人說出來 大家就比較害怕嗎?
所以今天窮人說這種話 大家就比較不害怕?
既然不會 那怎麼可以這樣因人而異
如果說是為了要給他一個嚇阻作用
考量到他家裡比較有錢 所以罰的比較多 讓他感到比較害怕有嚇阻感的話
那這樣的話 身體健康的人 不就要關久一點 反正他能活得還很長
若是得了重病的人 就應該罰短一點 因為他活不久了 所以可能關個幾個月對當事人就非
常有嚇阻作用了
我這樣理解沒錯吧
那怎麼會這樣判呢
有沒有熟悉法律的人士可以出來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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