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上次扭傷這次膝蓋痛 搏命救援登山客竟

作者: wavelet (0)   2018-08-24 00:06:34
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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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扭傷這次膝蓋痛 搏命救援登山客竟拒就醫
一對夫妻攀登中央山脈馬博橫斷,爬到花蓮卓溪鄉喀西帕南山附近時,妻子摔傷導致膝蓋
腫脹劇痛,由於糧食不夠充足,無法順利下山,因此打手機報案求援,花蓮縣消防局獲報
後,出動陸空兩梯次人員同步救援,終於順利將兩人接駁下山,但稱「摔傷」的妻子竟然
拒絕就醫,讓救難人員匪夷所思。由於兩人未保登山險,領隊或本人不具備基本救命術,
涉違反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將對兩人各處以新台幣2萬元之罰鍰。
花蓮縣消防局表示,59歲許姓男子,與58歲妻子鄭姓婦人攀登馬博橫斷,14日由南投東埔
入山,昨日妻子在海拔3274公尺的喀西帕南山發生摔傷意外,痛到無法行走,糧食又只剩
半天,只好用打手機112求援。雙方於中平林道34K會合接駁下山。花蓮縣消防局統計,自
本月12日至今,已發生5起山難。
花蓮縣消防局表示,該團有依規定申請登山許可,惟未依花蓮縣登山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登山綜合保險、未具有領隊證照、無救護相關證照,將連同直升機、本局搜救人員相關費
用,向該登山隊伍請款。
花蓮縣消防局大隊長呂冠辰表示,這對夫妻去年10月也在新康山發生腳扭傷,由直昇機吊
掛下山之事故,嚴厲譴責該團第一天報案後就無法聯繫上行為,讓第二梯次搜救人員搭機
前往搜救撲空浪費國家資源,此外下山後拒絕就醫行為,顯然歸咎原因為登山前自身未妥
善評估體能、糧食準備不足,以致求救浪費社會資源。
花蓮縣消防局表示,兩山友皆未具備基本救命術證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等相關證照,且未
辦理登山綜合保險,涉違反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第二項前段:「前項領隊
應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並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等相關證照。」及同
條第四項:「領隊應為本人及隊員辦理登山綜合保險。」將依自治條例第九條:「領隊或
隊員違反第六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將針對該2名登山客各
處以新台幣2萬元之罰鍰。
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表示,為避免浪費政府搜救資源,費用由全民買單,以及置消防、
山域、警察搜救人員因冒命救援,而置身於高危險環境中,依花蓮縣登山自治條例,登山
團隊需攜帶定位器材、通信設備,且隊員嚴禁脫隊獨行情形;領隊需領有領隊證照、救護
相關證照,並為團隊辦理保險,如違反規定將由警察、消防、山域主管機關依規定開罰。
備註:
沒當成傅地靈?! 顯然爬的不夠深入! 下次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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