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將修土地分區條例與商業登記辦法

作者: softstar0125 (軟星星)   2018-08-23 14:34:09
這個問題目前看來應該還是無解啦
遠因講起來就是因為98年廢除營利事業登記證
廢除後就不必審核地址與營業項目是否符合用途規定
至於為何要廢除營登?
就是當年一堆人在嫌設立公司太麻煩太久了
於是經濟部(公司登記的主管機關)就想出鋸箭法
反正我只管公司登記
至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那是地方政府要去煩惱的
所以就把營登給廢了
不然以前在申請營登的時候可麻煩的呢
搞到一堆代辦的都得去研究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相關規定
當然好處是在世界排名上台灣又往上昇了一些(什麼申請公司速度的排名)
至於柯P說要修商業登記辦法
那也只能解決商號的一塊的問題
公司還是無解
民眾去申請公司登記只要符合相關法令你就得讓他登記
除非去修公司登記及認許辦法
但這可是經濟部訂的呢(所以原文商業處才會說加註警語,因為根本不能不給登記)
台北市只是受託辦理公司登記
所有規定還是得照經濟部的
還有我個人一直認為建管都發都躲在後面裝死
商業處只是因為辦個公司登記就得連建築物用途都幫忙管
目前連查詢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查詢表都是商業處代收
派幾個人設個櫃台讓大家問有這麼困難嗎?
※ 引述《Glamsight (安穩殘憶)》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CNA
: 2.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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