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女臉書年紀登記比較大 被性侵變成加害

作者: cisbpmtw (cisbpmtw)   2018-08-22 23:14:20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323948
少女臉書年紀登記比較大 被性侵變成加害人無罪證據
2018-08-22 17:14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香港籍張姓女子臉書會友,結識未滿16歲少女,與她發生關係,被控妨害性自主;法院審
理,張女辯不曉得她年紀小,少女母親則證稱,女兒在臉書註冊時,有將年紀登記大一點
。台北地院認定,張女無法辨別少女年紀,今判張女無罪。可上訴。
檢方指控,張女2015年12月透過臉書認識只有14歲的被害人,2016年1、2月來台,8次在
商旅、少女住處與她發生關係;2016年5月少女母親察覺提告,檢方將23歲的張女依「對
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張女坦與少女發生關係,但稱不知道對方年齡;張女說,少女臉書的帳號顯
示「年齡已超過20歲了啊!」,否認犯罪。
法官傳喚少女母親,查證少女如何使用臉書,少女母親證稱,女兒在國小時創的臉書,有
把年紀寫大一點,「因未滿12歲不能使用臉書」,而且,她們國小好幾個同學都會把年紀
寫得大一點。
法官認為,少女顯然有意對外隱匿自己的真實年齡,且剛交往不久的情侶,未必能確知對
方年紀,難以證明張女與少女發生關係時,知道少女不滿十六。
檢方論告指出,張女來台期間住在少女家,還曾接少女上、下學,「應該知道少女的年紀
」,但法官卻指出,根據張女答辯,香港的高中與國中是同一所學校,檢方的舉證,還是
不足以證明張女知道少女年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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