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劉坤鱧 柯P慣老闆事件之回應邱昱凱

作者: kimiya1 (888)   2018-08-21 01:22:20
※ 引述《zaqmkovfr (33)》之銘言:
: 但是選舉團隊應該是勞基法保障的沒錯
: 法律只是最低的標準
: 除非那些人都是志工 不然只要有聘僱勞務交換
: 應該都適用勞基法才對
不是喔,柯P的團隊都是志工,志工就是義務性質的
幫柯P選舉大家都是心甘情願的服務,大家有一樣的理想一起努力
才不是像黨工那種領錢辦事的
既然是志工是義工,那就沒有聘僱關係
只有領些微的吃飯錢而已,跟勞基法無關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