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愛滋感染者無套做愛免責權-論述全文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8-08-19 23:07:07
※ 引述《girl55665566 (支持同志友善)》之銘言:
: FB內容:
: 目前的感染者服藥三合一抗病毒藥物,已經是Undetectable =Untransmittable(U=U 測不
: 到=不具傳染力),感染者已經不拒傳染力了,不應該在用21條蓄意傳染來約束,這是很不
: 對等了,對於其它法定傳染疾病的懲罰也沒有像21條蓄意傳染致傳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
: 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不對等懲罰。
我有一個邏輯問題
如果不具有傳染力
那請問
台灣這幾年新增加的病例從哪來
愛滋伴侶被感染到底是從哪裡來的
空氣傳染嗎?
台灣感染人數年年攀升 哪裡支持按時服藥不具感染力
哪裡支持廢除21條?
: 再做倡議的時候突破同溫層的我們未來在倡議21條蓄意傳染跟每個人的健康權在自己身上
: ,不是感染者負責你的健康權。
: 帕三小事務所/Coo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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