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飼主養在停車場 半夜溜出逛街 寵物豬害摔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8-08-19 07:33:14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飼主養在停車場 半夜溜出逛街 寵物豬害摔車 賠28萬
3.完整新聞內文:
【黃哲民╱台北報導】新北市廖男在公司停車場養豬當寵物,把迷你豬養成龐然大物仍沒
另覓地安置,3年前某天凌晨,大豬溜出豬舍逛大街,被路過李男騎紅牌重機攔腰撞上,
當場豬死人傷。廖男一度否認肇事豬是他養的,一審被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59天後,才認
錯並允賠28萬元,高院因此同意讓他緩刑2年定讞。
判決指出,廖男事發時任職新北市一家民間救護車公司,他在公司停車場空地用剩菜剩飯
餵養一隻「迷你豬」,2年多後迷你豬竟長成幾十公斤的「大肥」,阮姓僱主多次催促廖
男把豬送往別處,但廖男僅在原地蓋豬舍安置大豬。
重機騎士多處掛彩
2015年9月3日凌晨,大豬頂開沒鎖的豬舍門,溜到馬路閒晃,凌晨1時許轉頭踱回停車場
時,李男騎紅牌大型重機經過,因視線不佳,發現前有大豬時,已來不及煞車,瞬間撞翻
大豬,自己也人車倒地,手腳與臉部多處掛彩。
阮男聞聲趕到並報警將李男送醫,大豬因內傷嚴重,四腳朝天斃命,被清潔隊員運走處理
。阮男到警局作筆錄時,承認肇事豬是員工廖男所養,廖男到案時也承認是他養的寵物豬
,願跟李男協商處理。
但廖男最後與傷者調解破局被送辦。開庭時,廖男改稱愛豬在事發前2天走失,事發時他
休假,且沒親眼看見肇事豬屍,不確定是否為愛豬闖禍。
認罪道歉緩刑2年
但法官勘驗停車場監視畫面,確認肇事豬先在停車場內盤桓才走到馬路上,且廖男與阮男
在警詢時,清楚敘述把小豬養大過程,體形與畫面裡的肇事豬相同,雖函詢清潔隊找不到
豬屍下落,一審仍認定廖未盡飼主義務,讓寵物豬在大馬路上遊蕩釀成交通事故,依過失
傷害罪判處拘役59天、得易科罰金5萬9000元。
廖男上訴高院,審理時才認罪道歉,經合議庭勸說,廖與李男當庭談妥以28萬元和解。廖
雖無前科,但高院斟酌他的犯後態度,並未因和解而酌減改判,僅准緩刑2年,且須履行
賠償和解條件,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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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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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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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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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819/38102345/
5.備註:
五樓可憐 就叫你不要亂跑了
害飼主被罰吧
阿~什麼! 豬居然被重機撞掛了?
這主人是不是人太好了 為什麼人被車撞死 通常都是車賠錢
重機撞死豬 卻是豬的主人要賠錢給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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