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狼父性侵女兒竟沒事 法官以這個理由認為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18-08-19 06:22:28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狼父性侵女兒竟沒事 法官以這個理由認為「值得同情」…
3.完整新聞內文:
狼父性侵女兒竟沒事 法官以這個理由認為「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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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父撫摸親生女兒胸部與下體,以刑法59條替狼父減刑,最終判處5年緩刑,引起法界人
士討論,猥褻親生女何來值得同情?(資料照)
2018-08-19 00:11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一名狼父趁著妻子上大夜班,撫摸親生女兒小花(化名)的胸部
與下體,小花驚醒後抗拒喊「不要」,但狼父不肯收手,還低語「沒關係」。小花母親得
知女兒慘遭伸狼爪,嫌犯還是自己的丈夫,氣得報警。不過,到了地院,法官認為狼父「
值得同情」,以刑法59條替狼父減刑,最終判處5年緩刑,引起法界人士討論,猥褻親生
女何來值得同情?南檢認為,尊重法官判決,但59條的理由不足,決定上訴。
就讀國一的小花,父親在當粗工,母親上大夜班,某天晚上,花父趁著花母上大夜班時,
摸進女兒房間,撫摸小花胸部,小花驚醒大喊「不要!」但花父沒有停手,掀開小花的內
褲,撫摸下體,讓小花大受打擊,一夜不敢睡。
花母下班後,小花向母親哭訴父親淫行,花母又驚又氣,幾次確定以後,決定向警方報案
,事後花父向小花示好,還說到小花成年,每年都會給1萬6000元生活費,希望小花原諒
他,讓小花因此動搖。
檢方同情小花的遭遇,認為這是家庭成員間的性侵,花父坦承犯行有悔意,小花也願意原
諒他,但小花未滿14歲,花父所犯是加重強制猥褻,是3年以上、10年以下的重罪,起訴
時建議院方從輕量刑。
法官認為,最低3年還是太重,引用刑法59條,認為花父「值得同情」減刑判2年徒刑,而
判緩刑5年的理由,是因為花父是家裡的經濟支柱,因此再給花父一次機會。
判決一傳出,引起法界討論,認為如果任意使用59條減刑,很多狼父性侵女兒都不會被關
,都可以有一次機會。也有法界人士說,難道只要有悔意、有和解,都可以用59條減刑?
南檢指出,承辦檢察官對法官量刑沒有意見,量刑與刑法59條是法官裁量權,檢方上訴的
理由,是認為法官對使用59條的理由不足,因此決定上訴,但尊重法官的判決。
而律師洪銘憲說,本案屬家事上的性犯罪,法院由家庭因素考量而酌減其刑,應屬適當,
可說是不錯的裁決,但是如果使用的理由沒有寫清楚,恐怕有濫用的嫌疑,不得不注意。
他反而認為,法院在毒品案件易量刑過重,而以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是否妥當,仍有討
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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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23840
5.備註:
全國狼父搬家中....( ̄︶ ̄)
中華民國刑法(民國 107 年 06 月 13 日修正)
第59條 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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