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嚴懲移動凶器! 酒駕累犯撞死2女重判7年半

作者: yukihira (Race Against Time)   2018-08-15 14:21:29
嚴懲移動凶器! 酒駕累犯撞死2女重判7年半
17年前曾酒駕肇逃獲緩起訴的男子卓家文(36歲),今年1月又酒駕超速撞死2名越南籍女移
工,抽血酒測值換算呼氣值達每公升1.15毫克,根本已喝得爛醉,彰化地檢署偵查後依酒
駕致死罪起訴,彰化地院今日判處卓男有期徒刑7年半,也是罕見酒駕致死判重刑的案件

律師張宗存說,酒駕致死罪法定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判7年6個月實屬重判,但法院考
量被告並沒有依照當初約定的和解條件履行,而且本案造成2名被害人客死他鄉,情節重
大,被告亦有酒駕肇事的前科紀錄,故不宜輕縱,藉此警惕民眾不要有僥幸的心理,酒駕
肇事,害人害己。
判決指,今年1月8日晚間,卓家文在燒烤店喝威士忌後開車返家,9日凌晨12點多行經彰
化縣和美鎮和港路時,撞上台灣百合公司騎電動自行車剛下班的3名越南籍女移工,其中
阮氏鈔(26歲)、阮氏雪(23歲)當場慘死,另一人受傷,卓男最後撞電桿受困獲救送醫

合議庭認為,卓男酒精濃度為刑罰標準近5倍,且以以高達70、80公里之時速超速行駛撞
擊,害2名女移工枉死,家屬痛失至親,失去未來寄望對象,身心受創痛非筆墨能形容,
被告行為對公眾安全造成的危險不可忽視,實害極為嚴重。
此外,卓男在2001年7月間酒測呼氣值達每公升0.3毫克追撞肇事致2人受傷還逃逸,當時
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3年確定,卻又酒駕肇事,根本不知悔悟,有必要從重量刑,以遏
止再犯。
法官另審酌,卓男雖支付死者家屬27萬餘元喪葬費用,今年1月也達成調解願各賠償85萬
,並於調解時先各支付20萬,其餘今年6月底前支付,但被告僅先各支付5萬元,並又變更
剩餘款項拖延分期至2021年,實難見被告就本案犯行有彌補家屬之意。
卓男在法院審理時說,自己只有國中畢業,受僱安裝冷氣,已離婚要撫養4名未成年小孩,
與母親及弟弟一家同住,辯護人為卓男請求緩刑宣告。不過法官審酌被告酒後駕車肇事危
害極大,且本件非受2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不適用緩刑。
彰化地院發言人王義閔說,酒駕致死影響重大,也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宛如「移動凶器」
,由於酒駕致死罪的法定刑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法官審酌時會衡酌狀況,未來以中刑度
以上來判刑是趨勢。(俞泊霖/彰化報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815/141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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