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車禍致死怎麼罰?孟加拉考慮是否用死刑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8-08-07 13:10:57
若開車故意撞死人,就已經有殺人罪可以規範,何須重複規定?
所以也只有過失犯才有可能觸犯所謂的車禍致死罪。這新聞最大的問題就是,過失犯居然可以判到死刑。
法盲除外的鄉民們,你們不覺得很荒謬嗎?
※ 引述《CrestiaBell (CrestiaBell)》之銘言:
: https://news.rti.org.tw/news/view/id/419903
: 車禍致死怎麼罰?孟加拉考慮是否用死刑
: 路透社報導,孟加拉一名官員表示,內閣今天(6日)將考慮是否要把死刑納入交通事故致
: 死的懲罰。與此同時,數萬名學生已連續第九天發動示威,抗議一輛高速行駛的巴士在首
: 都達卡(Dhaka)造成兩名青少年死亡。
: 意外發生於7月29日,當時肇事的民營巴士衝撞一群學生,導致兩人身亡。事後有數萬名
: 憤怒的中學生與大學生,出面要求修訂孟加拉的交通法規,癱瘓了擁有1,800萬人口的達
: 卡市。
: 這名官員說,「修訂案提議,如果事故致人於死,將處以最高級別的懲罰。」依據現行規
: 定,交通事故致人於死,最長可判3年徒刑。
: 不過,全球各地使用死刑來懲罰交通事故的情況非常罕見。根據孟加拉交通當局列舉的各
: 國懲罰方式,英國最高曾判14年徒刑,印度則為2年。
: 達卡一名理工學生夏菲(Sheikh Shafi)的兄弟,就是在2015年死於道路事故。但夏菲說,
: 孟加拉的問題之一在於巴士駕駛沒有固定月薪,而是依據乘客數量賺取佣金,迫使他們得
: 長時間工作。
: 4日參與抗議而掛彩的夏菲說:「我們的要求是必須由雇主指派任務,他們(司機)最長只
: 能工作10小時。以佣金為基礎的體制必須消滅。」
: 另一方面,在連日傳出抗議之際,5日一台載著美國駐孟加拉大使的官方車輛,還遭到一
: 群武裝男子襲擊。根據使館聲明,有些歹徒騎乘摩托車。儘管無人受傷,但有兩輛車受損。
: 使館也譴責維安部隊對學生抗議者動用「殘忍攻擊與暴力」,但孟加拉政府矢口否認。
: 警方則表示,他們無法立即解釋美國大使為何遇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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