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什麼判刑要考慮有沒有悔意?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18-07-29 13:15:40
這個要分開看。
台灣的監獄行刑法第一條:
「徒刑、拘役之執行,以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為目的」
這說明台灣的監獄行刑制度是「教育刑」,認為犯罪人是可矯治的。
所以監獄設有「調查分類科」,從一進去就把你分類,然後由「教化科」安排各種教化活
動,這很理想化。
但事實上,不是人人能教化。
對於一時衝動犯罪的(大都是初犯),這種的你就算不進行教化,他犯罪完就會開始後悔了
,進監獄就已經是很大的處罰,將來有機會不再犯。
而那種二進宮的,那是不會改了,你再怎教化都沒用,他就是裝乖配合各種教化活動以得
到分數,想要早點假釋而已,你要他表現多聖人都可以。
上個世紀70年代美國就有學者,在研究紐約州20多年來1000篇矯治評估資料後,得出了除
少數個案外,矯治工作對再犯並沒有效果的結論。
這就是著名的馬丁森-矯治無效論(Robert Martinson - Nothing Works),所謂的馬丁森
炸彈,狠狠的賞了矯治哲學一巴掌,引起矯正界極大爭論。
我覺得所謂的悔意可以用在初犯的量刑上,累犯?算了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