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潘孟安 我們只有拆同意戶!

作者: ztoz (英奎)   2018-07-20 15:38:01
※ 引述《brucesuperQ (母株母株 夜裡枯枯)》之銘言:
: 內文
: 沒有強拆!謠言何其沉重!
: 從去年公告拆除的那一刻,最高原則就是:同意才能拆遷!
: 不同意的住戶,請同仁用最大的誠意持續溝通;在此,謝謝在地每一位住戶、地主,近一
: 年來願意配合拆遷、或耐心跟我們談,共同來成就屏東的進步。
: 公勇路拓寬案是配合屏北鐵路高架化、屏東火車站新建及都市發展需要,自99年辦理變更
: 都市計畫審議,期間歷經21次會議討論及專家學者把關,至104年10月定案,並在106年8
: 月公告拆除;之後縣府展開與住戶的溝通協調,在21戶牴觸戶中,第一時間有14戶同意配
: 合搬遷,其中的11戶因此在先前就完成拆除,剩餘的3個同意戶在他們搬離後,排定7月16
: 日拆除,怎會是強拆呢?
這時間點都交代得很不清楚
所以,這次到底是拆同意後,但還沒搬離的3戶?
被斷電後不得不簽同意,是這3戶,還是剩下的7戶?
或者說,假要拆這3戶的名義,就全部斷水斷電,剩下7戶也沒水沒電用
不簽同意就自己想辦法,所以大家只好簽了?
現在不是執行公務都會錄影嗎? 有沒有錄影可以拿出來證明啊....
解釋都解釋不清楚,還是乾脆拿議會那句出來回好了
講你還不清楚就好了啊,越講越模糊
: 至於當天凌晨5點集合相關前置作業,是為了維護交通以及施工安全的準備作業,防止斷
: 水斷電發生危險等,實際拆除時間是上午8點半。
前置作業都不用先通知? 住戶都是突然發現被斷水斷電
你乾脆說,凌晨五點是台電剛好跳電,讓台電出來坦,比較好解釋
: 另外,在3.47億元的經費中,只有2千7百萬元用在拓寬工程,另外的3.2億元全是土地徵
: 收及21戶地上物的補償金,要說的是,徵收補償金原本只有1.8億元,因為聽進住戶陳情
: 心聲,才特別召開地價評議委員會再次審查,追加至3.2億元,不低於該區域平均市價,
: 過程都編制預算書,經縣議會審查通過,公開透明。
不知道有沒有人認識拆遷戶,請同意的拆遷戶算一下看看
拆遷戶拿的是原本說好的__補償金,還是最後的__? (疑問句,會不會被吉?)
如果算一算,發現案情並不單純,那些先簽同意的,應該會很幹
不要到時候,又說3.2億裡面,又要甚麼甚麼的費用,所以住戶實拿是.....
: 公勇路為何不就現有道路拓寬,目前鐵工局的施工便道,距離高架鐵路太近;若要拓寬原
: 公勇路,則需兩側均等拓寬,結果是必須拆除更多的房屋,影響更大,且有過彎導致交通
: 安全的疑慮,因此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與學者充分討論後,採最優道路線型、道路安
: 全、順暢度的拓寬案。
: 謝謝大家這幾天對於屏東的關心,針對這件引起全國討論的公共事務議題,我們說清楚、
: 講明白!
: 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309973010630/posts/10156308142015631/
: 請各位不要再被媒體煽動!
: 我們民進黨一直都是以人為本的!
就說你,連話都說不清楚,難怪只能發配最南邊的縣長
這次又捅樓子,蔡主席會森77的~ 年底打輸可能算你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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