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拆除同意搬遷之抵觸戶房舍 屏縣府:依法

作者: anzerise (1324::安薩莉絲)   2018-07-19 19:14:57
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拆除同意搬遷之抵觸戶房舍 屏縣府:依法行政
出版時間:2018/07/19 18:58
3.完整新聞內文:
屏東縣政府執行「屏東市公勇路拓寬工程」,週一清晨在警力配合下欲拆除已
搬遷抵觸戶的房舍,居民抗爭過程中發生議員蔣月惠咬傷女警事件,引發後續
對蔣月惠行為支持與反對兩派的網路大論戰,網友對縣政府清晨拆屋的行動也
提出質疑,不過屏東縣政府強調一切依法行政,不容公權力遭到侵害。
屏東市公勇路拓寬工程是縣府為了因應屏北鐵路高架化,配合都市計劃有效整
合車站周邊交通網路,強化運輸功能,因此依法執行公勇路土地及地上物徵收
。公勇路計畫拓寬成12公尺道路,但需拆除21戶房舍,縣府以每坪13~15萬元
徵收土地,有11戶之前就已同意並拆除。
週一屏東縣工務處長楊慶哲親自率隊到現場,經過一上午的溝通,剩下10戶抵
觸戶有3戶同意,但還有7戶拒絕搬遷,縣府於是出動怪手進行已同意搬遷戶的
拆除工作,不過長期關注公勇路抵觸戶居民權益的議員蔣月惠,仍到場聲援住
戶,要求縣府利用公有地拓寬道路,不要逼住戶遷出已住了一輩子的房子。
之後蔣月惠擦槍走火,推擠並咬傷現場維持秩序的女警,警方堅持提告妨害公
務以維護公權力,屏東縣長潘孟安也透過律師發函,要求蔣月惠將臉書上的不
實PO文內容刪除。根據潘孟安委託律師的函文,因蔣月惠在臉書上指,「公勇
路的總經費是3.4億,你(指潘孟安縣長)急著拆私有民宅要辦核銷,請問現場
在這當中總共拿了多少錢」,潘孟安認為此為不實內容,名譽遭到中傷,因此
才發函要求蔣撤文。
屏東縣政府發言人黃建嘉昨表示,蔣月惠議員在臉書上指控縣長潘孟安拿了工
程經費,是不實的指控,因此才會要求蔣撤文,否則一定會提告以維護名譽;
至於公勇路拓寬抵觸戶的拆遷補償作業,也完全依法行政。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719/139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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