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張菲:被撿屍的人要不要負責? 「醉成那

作者: gerychen (邪惡肥宅)   2018-07-18 11:41:17
※ 引述《AGIknight (雙‧手賤攻擊瞎兔)》之銘言:
: 菲哥這句話我之前曾經講過,後果很慘
: 研究所的時候隔壁的女同學突然跑來問我
: 「欸,最近新聞有人在夜店被撿屍耶,怎麼會這樣?」
是我也會回類似這樣的話
「自己喝這麼醉幹嘛?」
: 然後我就跟他說了這些話
: 結果她馬上要求我道歉
: 道個屁歉.....?我就不理她
: 結果換她朋友(女)過來跟我吵架
我覺得你說的內容應該超過我說的吧?
類似「你自己愛去被撿屍的怪我囉?」
這一種蠻有針對性的內容
不然對方反應這麼大有點不可思議
你應該要把你說的話打的完整一點吧
: 說我怎麼可以對她這樣?
: 吵到大學長都出來酸我
: 接下來是被直屬指導教授(女)約談,叫我要道歉
: 然後一回實驗室所有人都軟硬兼施要我道歉
話說,你覺得沒錯到底為什麼要道歉?
跟他們道歉你可以得到什麼好處?
如果你覺得好處>委屈
那道歉對你來說也沒什麼好上來說的吧
但如果道歉的好處<委屈
可是你又道歉了,那你又上來說幹嘛?
懂嗎?你幹嘛讓自己變成被道歉的人
跟妳幹嘛讓自己變成被撿屍的人
這兩個邏輯484有點像?
所以
你到底說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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